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裁员有赔偿金吗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裁员有赔偿金吗?
  
  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二、关于裁员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企业进行裁员的时候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法律规定的进行计算,如还有疑问的,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的律师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信用卡立案标准5万是单张吗
      信用卡立案标准5万不是单张,是总计5万元就可以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


·因对方有外遇该怎么离婚
      ?当今社会,夫妻与家庭越来越不稳定,离婚率直线上升,有些地方的离婚率甚至超过了结婚率。而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很多,但绝大多数是因为一方有外遇而选择......


·无偿租赁合同税有哪些种类?
      无偿租赁合同税有哪些种类?一、无偿租赁合同税有哪些种类?1、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的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法律规定近亲结婚怎么处罚?
      法律规定近亲结婚怎么处罚?按照现行法律,近亲结婚并没有具体的法律处罚措施,但属于近亲关系的婚姻登记机关是不准予登记的,如果隐瞒事实骗取了登记,......


·如何理解行政处罚可以折抵刑罚的情形?
      众所周知,行政处罚主要是针对违法,但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的惩罚,用以警告和教育违法人员避免再犯。我国法律规定部分情况行政处罚与刑罚可以相抵。......


·非法集资三千万判几年?
      非法集资作为刑事犯罪行为在判刑时要看具体非法集资金额,我国法律将非法集资金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要看非法集资三千万判几年就......


·需要在外租房要注意哪些事项1
      需要在外租房要注意哪些事项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


·寻衅滋事批捕以后怎么办理?
      在当今社会,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或者是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许多人会无端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的行为一方面有可能形成打架事件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同时......


·轻伤一级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轻伤一级的量刑标准是多少?一、轻伤一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职务发明的认定和权利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职务发明的认定和权利归属是怎么规定的一、职务发明的认定和权利归属是怎么规定的?1、职务发明的认定标准(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不安抗辩权后履行的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后履行的条件是什么如果对抗辩权了解的朋友都知道抗辩权是分为三种类型的,分为先履行的、同时的、后履行的抗辩权。当然履行的顺序不是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