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条件是怎样的

信用卡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减少了人们消费时携带大量现金造成的安全隐患,还可以让那些暂时处于资金紧张的公民不用办理借贷手续就可以进行透支消费,但是这也让一些投机分子找到了犯罪机会。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条件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条件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二、信用卡诈骗多少钱被追究刑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第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第二、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按照《刑法》中的规定,要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最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涉嫌该罪,我们建议您请专业的辩护律师,实现辩护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工伤认定程序超期是否有影响
      一、工伤认定程序超期是否有影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


·如何判定图片是否侵权?
      如何判定图片是否侵权?一、如何判定图片是否侵权?判定图片主要是从著作权人是否同意以及是否作出重大修改这两个方面来进行判断是否侵权的。根据法......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


·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各行业误工费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各行业误工费需要提供什么材料?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


·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谁承担
      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谁承担《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交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


·一、行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怎么计算的?
      一、行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怎么计算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


·国有股权无偿划拨股东会决议不同意可以划拨吗?
      国有股权无偿划拨股东会决议不同意可以划拨吗?国有股权无偿划拨股东会决议不同意是不可以划拨的,根据《公司法》第71条第2款规定: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


·交通事故调解的终止情形包括什么交通事故调解不是交
      交通事故调解的终止情形包括什么交通事故调解不是交通事故处理的必经程序,而是由交通事故当事双方一致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由交警部门主持对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起诉赔偿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起诉赔偿可以吗?交通事故误工费,可以通过起诉来获得赔偿。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


·离婚起诉上可以写精神赔偿请求吗
      离婚起诉上可以写精神赔偿请求吗离婚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我国新修订的民法典首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