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借条的标准格式模板是什么?

借条的标准格式模板是什么样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大额消费,手头紧张的时候,可以向亲朋好友借钱。即便是再好的关系,借钱的时候也应该写一份借条,这样今后发生债务纠纷的话,也可以拿出证据来,为自己维权。借条的书写要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那么借条的标准格式模板是什么样的?接下来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一、借条的标准格式模板是什么样的?借条
  ?原因:今日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借?????? 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人民币)借款人:?????? (签名)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还款日期:?????? 年?????? 月?????? 日。如甲方不能按时归还,付违约金?????? 元。甲方签字日期二、书写借条有哪些注意事项?1、借款用途要合法。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贩毒、吸毒、嫖娼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2、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按照身份证上的信息书写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借款人的家庭住址也要详细写清楚,一般民间借贷都发生在熟人之间,因此彼此之间都清楚对方住址,那么也要仔细核实借款人所写的住址与实际住址是否相符。3、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也就是说出借时就扣利息的“抽头”行为,如诉讼,人民法院以实际出借金额为本金。4、要注意书写时不要留空白。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由此产生麻烦。如有的持条人事后在空白处补记“若逾期不还,借款利息将加倍”等内容,使借款人利益受损。5、借条必须留有年月日。借条不写日期一旦发生了纠纷,事实真相常常难以查清,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易造成困难。6、不能用褪色的笔书写。借条不宜用易褪色的笔书写,当遇保存不当、或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不清,并为有别有用心的人用化学制剂涂改留下可乘之机,制造麻烦。如有的案件纠纷中出现,写借款金额时,借款人谎称笔故障,换用褪色的笔书写,致使事后借款金额部分因字迹褪色无法辩论。俗话说的好“小心驶得万年船”。通过这篇短文,我们罗列了借条的标准格式模板,从中不难看出,一份内容完整的借条要包括借款的具体金额、借款周期、约定利息和违约条款等。借款人在写借条的时候,要做到字迹清晰、没有错别字。涉及到金额的,要用大写代替。并且在书写的时候不能留着空白部分。这些都是一些关于借条的注意事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有价证劵的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股票,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难以确定的话,在离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举证责任。如果举不出有力证据又无法查实的,......


·收购要约可以不卖吗,收购要约的内容有哪些?
      收购要约可以不卖吗,收购要约的内容有哪些?收购要约这种行为在公司方面十分常见,很多人都问过,如果我收购了要约,我可以选择不卖吗?其实这个想法是......


·家属没钱赔直接拘留批捕了是否可以?
      一、家属没钱赔直接拘留批捕了是否可以?家属没钱赔直接拘留批捕了是不可以的,家属没钱赔与直接拘留批捕是没有直接关系的,符合批捕条件就可以批捕,这......


·如何退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是多少
      如何退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是多少?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必须具备的要件,投标保证金除了递交这一形式之外,在某些情况下是可......


·故意伤害伤情标准有哪些?
      故意伤害伤情标准有哪些?故意伤害伤情标准有: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退土地使用证费有哪些规定?
      退土地使用证费有哪些规定?现如今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买卖房产的交易越来越多了,但不可否认的是,有些人会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不想办理土地使......


·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就业和劳动
      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就业和劳动,我们在进入单位或者企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在工作期间,如果不慎发生意外,即造成工伤。如果造成了工......


·一、租房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租房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


·是否可以对故意伤害重伤判缓?
      是否可以对故意伤害重伤判缓?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重伤二级的,会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是不会符合判处缓刑条件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


·诉讼离婚二次起诉一定判离吗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不准许离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就会开始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那诉讼离婚二次起诉就一定会判决夫妻离婚吗?而法律中规定的第二次起诉......


·股东抽逃出资拘役多久?
      股东抽逃出资拘役多久?五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