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工伤鉴定完后医疗期就结束了吗?

在我国,发生工伤事故后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医疗,这个期限就叫医疗期。可是,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他们对工伤医疗期和工伤鉴定时间有关。那么,工伤鉴定完后医疗期就结束了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工伤鉴定完后医疗期就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一、属于工伤的,需要按规定在你工伤发生后30天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没有申请,你可以在1年内作出申请。二、工伤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所以说,工伤医疗期的时间并非由公司说了算,而应当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三、 你还可以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有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还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鉴定存在伤残,还可以享受伤残补助。四、复查及后续治疗的费用,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若公司未交工伤保险,则应当由公司承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工伤鉴定后,相关工伤的医疗期并不是就会结束;但国家规定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还可顺延。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访问网站,咨询工伤鉴定医疗期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结伙斗殴必须一方三人以上是否存在
      结伙斗殴必须一方三人以上是否存在三个人打一个人不一定是聚众斗殴,聚众斗殴罪应当符合法定条件。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


·离婚后之前的负债算谁的?
      离婚后之前的负债算谁的?一、离婚后之前的负债算谁的?1、已到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应......


·笔迹重新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笔迹重新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笔迹重新鉴定的程序是当事人提出申请,由法院来进行安排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


·犯罪分子贩毒判几个月?
      犯罪分子贩毒判几个月?一、犯罪分子贩毒判几个月?《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


·重庆市司法鉴定的流程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正因为有了许多规矩来约束人们,来规定事情流程,才没有是这个世界乱套,作为人们行为标准的法律也是有标准来使其正常运行的,......


·专利侵权如何认定,怎样认定专利侵权
      专利侵权如何认定,怎样认定专利侵权很多时候专利权人的相关权利会因为他人实施的一些行为而受到影响,不是很了解法律的人都认为这样就构成了专利侵权,......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


·合同期聘用十年毁约如何处理?
      合同期聘用十年毁约如何处理?合同期聘用十年毁约需要为此而承担一定的违约的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约定两种形式,第一种赔偿损失的方法。即约定......


·2023聊城征地补偿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每年国家在征地补偿的相关标准以及具体事项都有一定的变化,那么今天小编就给您讲述一下,关于聊城市的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来看,聊......


·哪些机关可以发出通缉令
      哪些机关可以发出通缉令你知道什么是通缉吗?对于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人,如果其逃跑了的话,那么相关机关就会对其做出通缉。那么实践中哪些机关可以发出......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质押资本金规定是多少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质押资本金规定是多少外商独资企业股权发生变更的时候,国家为了防止有些不法的外商投资者将全部的股权抽走,使得所谓的外商独资企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