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什么是公司法人与法人代表?

什么是公司法人与法人代表?公司法人与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不少朋友由于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范,对法律条文不了解故而不知道什么是公司法人与法人代表,对该如何区分两者也是不甚明晰,故而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法人”
  
  法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不是某一个人,不是某个章位的领导。法人是指特定的社会组织,如作为企业法人的公司,称呼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为法人是错误的。这个错误又来源于法定代表人,以为法定代表人可以简称为法人,殊不知法人是另外一个概念。法人是拟制的人,它必须通过自然人来表示它的意志,法定代表人由此产生,法定代表人就是能够代表法人的那个人,因此又称法人代表,在公司中就是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在一些公司中则称为总经理。因此,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有的被称作法人是错误的,被称作法定代表人是规范的用法,被称作法人代表也是可以的。
  二、什么是“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就是法定代表人(本文不对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再作进一步区别,按照常理认为两者是一致的)。民法通则规定,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责的负责人。法人代表是法人的一个机关,是自然人。
  三、很多人还分不清法人代表和他所代表的法人在承担民事责任方面的关系
  曾经有这么一个可笑的事,某企业法人,向某银行申请了一张信用卡,交法人代表为企业办理业务使用,该法人代表办理企业事务透支2万元。后来企业关闭时,银行未能索回欠款。企业关闭后,银行却委派律师向企业原法人代表索款,理由是信用卡由法人代表使用,申办信用卡时,也有法人代表的签章。这是混淆了法人和法人代表的民事责任,法人作为一个组织,只能由法人的机关来代表法人进行民事行为,法人应当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一点民法通则有明确的规定。所以银行的做法是错误的。无论是民营的公司还是国有的公司都是这样。当然,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则情况不一样,因为这样的机构不是“法人”,也就是说这些组织不象本文第二条所讲的“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这些组织债务,应当以这些组织的财产和设立者的财产来偿还。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公司法人与法人代表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法定代表人所行使行为,法律后果由法人自行承担,但是法定代表人滥用公司法人地位情形的除外。两者在法律条文上,以及法律事务中,都存在者交叉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毕业生签了三方签了劳动合同走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毕业生签了三方签了劳动合同走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


·私募基金可以上市吗
      私募基金可以上市吗一、私募基金可以上市吗私募基金的概念本来就是只面向小部分人,如果上市了之后面向公众发行,那么这个私募基金也不再是私募基......


·缺陷责任保修金是如何规定的?
      缺陷责任保修金是如何规定的?为了使工程质量得带保证,有时工程的发包方与晨承包方在拟定承包合同时,会约定工程质保金,用以处理由于工程缺陷造成的......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样板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样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甲方:村民委员会乙方: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


·如果撞了人没有商业险只有交强险怎么赔偿?
      买车就肯定要上保险的,意外是谁都难免发生的,买了保险发生事故的时候还能有一定的保障。但是现在对于车险也是各式各样,购买时难以抉择。有一些经常......


·一、房产遗产继承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房产遗产继承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房产遗产继承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有: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


·民事诉讼第三人有独立上诉权吗?
      民事诉讼第三人有独立上诉权吗?一、民事诉讼中第三人享有上诉权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原告、被......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收取权是否属于物权租金,租赁都不属于物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


·海南三亚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海南三亚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虽然一般来说,被征收的土地是农村类型的土地,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为了城区发展建设的需要,其他类型的土补偿地......


·双方都酒驾怎么处理
      饮酒后驾驶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