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市场经济能够保证市场的活力,可是如果任由损害市场的行为发生,

市场经济能够保证市场的活力,可是如果任由损害市场的行为发生,将会对市场经济造成重大损害,操纵期货市场罪就是其中之一。可是,仍有很多人对于该罪的特征比较疑惑。那么,操纵期货市场罪的特征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 操纵期货市场罪 ?
  
  操纵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特征有哪些?
  
  (一)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三)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犯罪的客体
  
  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在该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累计达到该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3、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或者期货合约交易,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4、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5、单独或者合谋,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股票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6、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操纵期货市场罪的特征有哪些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上文介绍了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概念及处罚标准,还明确了该罪包括主客观条件的重要特征。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本站操纵期货市场罪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人民法院办理民事财产保全案件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办理民事财产保全案件规定是什么?人民法院办理民事财产保全案件规定是必须基于当事人的申请,我国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过程中的财产保全,当......


·有案底再次犯案怎么处理
      如果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在前罪释放五年内再犯罪的,并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就会构成累犯。累犯会依照法定刑标准从重处罚。不构......


·公司注册名称规定是什么?
      公司注册名称规定是什么?一、公司注册名称规定是什么?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等级的标准是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等级的标准是什么?我们都知道现在对于您来说,最注重的就是房子的质量,好的房子也是对家人的安全负责,因此,房地产也为了更快的......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率是多少?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率是多少?一,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


·一、赔偿结束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以后怎么办?
      一、赔偿结束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以后怎么办?事故认定书出具以后,就剩赔偿问题。通过以下3种途径任选其一解决:1、自行协商。2、双方一致......


·基本程序
      基本程序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


·因个人侵权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认定吗?
      因个人侵权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认定吗?因夫妻共同原因导致的个人侵权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但如果另一方并不知情,那么则不属于共同债务,可以由一方承担......


·如今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的社会,用人单位与员工都会签订劳动合同,
      如今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的社会,用人单位与员工都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会详细的规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当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时,我们应该......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何计算父母离婚时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何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融资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融资有哪些风险?投资有风险,因此投资需要格外的谨慎,这些都是您所了解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融资同样存在风险,只不过融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