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在对罪犯下达判决处理结果之前,会对一些特殊的罪犯作一个详细的了解,关于他们是否可以得到减刑保外就医的条件,这种情况是要严格的按照规定来判断的,那么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条件是什么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文章为您解答。
  
  一、保外就医期间算刑期吗
  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
  二、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条件是什么
  
  (一) 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亲属又有抚养条件的可以准许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2、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3、身体多病或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适用保外就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4、 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 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5、对累犯、惯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犯和因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老残犯保外就医,适当放宽。6、罪犯所患疾病或伤残必须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
  (二)虽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一律不准保外就医:
  1、罪恶民愤很大,受害人及其家属不谅解,群众不同意的;2、在服刑期间,改造表现一贯较差的;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年满六十岁以上的人员等等情况,如果想要得到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条件是要通过严格的审理过程的,如果不符合相关的条件是不会给与这一项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有哪些
      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有哪些企业融资事关重大,尽管说融资是令企业负债的一种行为,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企业融资都是公司正常的运转而必须要选择的一种方......


·物业类型是什么意思
      物业类型是什么意思?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物业可分为以下四类:1、居住物业: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2、商业物业:包括综......


·一、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范本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范本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范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


·在工伤保险事故条例中,有一条规定
      在工伤保险事故条例中,有一条规定十分引人注意,其谈到工伤的当事人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那么,原有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呢?工伤期间......


·工程范围纠纷案例
      工程范围纠纷案例工程范围纠纷案例某省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年月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


·公民轻微伤不赔钱会怎样?
      一、公民轻微伤不赔钱会怎样?公民轻微伤而对方不赔偿的,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仍然不赔偿可申请人......


·一方犯重婚罪应该在哪儿报案
      一方犯重婚罪应该在哪儿报案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电力改造工程质保期时间多长?
      电力改造工程质保期时间多长?相信不用我说您都知道,电对于我们有多重要,晚上走在路上,如果没有电灯的照明,我们根本没办法看见路面,并且,这样......


·怎么才算离婚婚前财产转移?
      怎么才算离婚婚前财产转移?怎么才算离婚婚前财产转移??在我国相关的离婚人员在办理离婚时,转移这类离婚财产的,构成相关的婚姻财产转移。我国的......


·什么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由于法人的身份是没有生命的,为了更为方便的与其他的经济个体之间,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有可能会聘请有能力得到主体,单位公司的法人代表,什么是公司......


·当今社会未婚先育的事件越来越多
      当今社会未婚先育的事件越来越多,有些思想不是很成熟的,在父母并不赞成当事人双方在一起时会用这个未婚先育的方法来达成目的,当然,这种事件也越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