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在我国法规中什么是犯罪主体

在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如果我国公民有违法乱纪的行为的话,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但是不管是哪一种犯罪活动,法院在进行制裁的时候,都会对犯罪主体进行定罪。犯罪主体在我国法规当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为了方便您理解这一法律常识,在下文中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在我国法规中什么是犯罪主体?
  
  一、在我国法规中什么是犯罪主体?
  
  刑法规定的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单位。
  
  二、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身份犯
  
  特殊主体:以特殊身份为必要的行为主体。
  
  1、身份的特征:
  
  (1)是在实施犯罪之时就已经形成的,而非在犯罪活动或者犯罪组织中形成的特殊地位。如首要分子。
  
  (2)特殊身份是行为人在人身方面的特殊资格、地位或状态,并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因此,特定犯罪目的与动机等心理状态,不宜归入特殊身份。
  
  (3)特殊身份总是与一定的犯罪行为密切联系的,与犯罪行为没有联系的资格等情况,不是特殊身份。例如,在叛逃罪中,国籍以及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与犯罪行为有密切联系,属于特殊身份,但在故意杀人罪中,国籍以及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与犯罪行为没有密切联系,因而不是特殊身份。
  
  (4)特殊身份既可能是终身具有的身份,也可能是一定时期或临时具有的身份,这取决于身份的类型与刑法的规定。如国家工作人员是临时的身份,但男性则是终身的身份。
  
  (5)特殊身份既可能是由于出生等事实关系所形成的身份,如男女、亲属关系;也可能是由于法律规定所形成的身份,如证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还可能是同时由于事实关系与法律规定所形成的身份,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一方面有基于亲属关系所形成的自然身份,另一方面也有基于法律规定的法定身份。
  
  2、身份的类别:
  
  (1)以特定职务为内容的特殊身份。国家工作人员
  
  (2)以特定职业为内容。航空人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3)以特定法律义务为内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4)以特定法律地位为内容的特殊身份。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5)以拥有特定物品为内容。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配置枪支的人员
  
  (6)以患有特定疾病为内容。严重性病患者
  
  (7)以居住地和特定组织成员为内容的特殊身份。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刑法294条)
  
  (8)以不具有特定资格为内容。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3、身份犯的种类:
  
  (1)真正身份犯:以特殊身份作为犯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不具有特殊身份就不成立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
  
  身份只是针对犯罪的实行犯而言的,至于教唆犯与帮助犯,则不受特殊身份的限制)
  
  (2)不真正身份犯:特定身份不影响定罪,但影响量刑。
  
  我国刑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刑法规定的实施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也就是说在日常生活当中,只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责任能力的人或者说是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等,也包括单位犯罪,这些人都有可能成为犯罪活动当中的犯罪主体,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年薪工资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年薪工资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用人单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现在网络金融诈骗能追回吗?
      很多人在网络上被骗钱以后觉得不多算了,有的想的是觉得麻烦也就算了,这导致网络上的诈骗越来越猖獗,所以很多网络上的诈骗甚至还是直接打电话进行资......


·一、关于醉驾的法律意见是什么?
      一、关于醉驾的法律意见是什么?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


·交通事故立案诉讼费用是多少
      交通事故立案诉讼费用是多少诉讼费用的收取,法律有专门的规定,一般都是根据案件的标的(金额)来计算的,如交通事故,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是怎样的
      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是怎样的一、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


·女58岁是否有抚养费
      女58岁是否有抚养费抚养费的概念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


·在我国自己可以起诉离婚吗
      在夫妻的婚姻生活当中,随着时间的变化,可能夫妻双方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在有些情况下,其中一方想离婚,但是另一方有不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向法......


·有离婚协议书可以起诉离婚吗
      有离婚协议书可以起诉离婚吗一、有离婚协议书可以起诉离婚吗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如果已经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在我国股权代持非法集资是否一样
      股权对于各位股东的重要性,相信即使普通公民也能了解。一般股权肯定是直接登记在股东名下的,不过现在经济体制的运行方式是非常灵活的,有些股东可能......


·诉讼标的物变更法院是否会准予
      诉讼标的物变更法院是否会准予?法院不会准予的,起诉后诉讼标的不允许改变。诉讼标的是诉的客体,是法院裁判的对象。当事人是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才......


·离婚女方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
      离婚女方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一、离婚女方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