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童工不在工作期间受伤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对用人单位来说,如果是正常的劳动关系的话,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一些合法权益,都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用人单位雇佣的是童工的话,就另当别论了。本身雇用童工就是一种违法的现象,如果童工不在工作期间受伤的话,对用人单位来说,也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童工不在工作期间受伤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一、童工不在工作期间受伤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1、《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以下称《赔偿办法》)第二条规定,非法用工(包括使用童工)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第三条规定:“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2、《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三条规定:“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戏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从保护童工和未成年人的权益角度出发,应当将本条中的“事故伤害”扩大理解为包括非因工受伤比较适宜,而不应仅仅将“事故伤害”局限于“因工受伤”。3、从立法精神来看,法律法规严格保护童工的利益,并严格禁止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如果在处理童工受伤致残的问题上区分是否“因工”,有违保护未成年人的立法精神。
  二、童工受伤如何维权?
  1、童工伤亡应比一般劳动者获得更多的法律保护。合同无效不等于其权利不受保护,相反,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出发,从关心下一代出发,从保障人权的角度出发,其受伤亡损害的权益更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其受保护的权益应比一般劳动者更广泛、更多。2、从计算赔偿损失数额上考虑,童工伤亡应选择非工伤赔偿。工伤的赔偿依照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缴纳了保险的,则由保险机构理赔,用人单位未缴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保险理赔的标准和数额计算赔付,其数额比雇员受害赔偿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低4-6倍。童工伤亡不按劳动法律关系的工伤理赔,按一般人身损害的民事法律关系予以赔偿,将获得更大权益的法律保护。通过我们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对于童工来说,即使不是属于工伤的范围,但是用人单位也应当给予赔偿,关于这一规定也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由此可以看出,对用人单位来说,雇用童工不论从哪一点上来看都是非常不合适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免费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


·西城法院诉前财产保全有什么规定?
      西城法院诉前财产保全有什么规定?西城法院诉前财产保全的规定具体如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


·2023网上交易偷税漏税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网上交易偷税漏税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网上交易偷税漏税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


·如何确认拖欠工程款的诉讼主体
      如何确认拖欠工程款的诉讼主体(一)一般而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企业可按合同约定确定相应的对方当事人。但企业本身主体又......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


·离婚后又同居财产如何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离婚后又同居财产如何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


·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害会被判刑吗?
      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害会被判刑吗?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害不会被判刑,根据《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必须要造成他人人身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的......


·合同撤销权诉讼的管辖怎么划分?
      合同撤销权诉讼的管辖怎么划分?一、撤销权诉讼中的主体与管辖撤销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在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债务人为被告,受益人或者受让......


·公民去世后抚恤金可以继承吗?
      公民去世后抚恤金可以继承吗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


·车祸导致颈髓损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车祸导致颈髓损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


·行政处罚查封扣押物品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查封扣押物品处理方式是怎样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了行政处罚没收的财物处理方式,要根据财物的不同性质,具体情况具体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