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自首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的行为达到了一定标准最后会构成交通肇事犯罪,而此时肇事者还具有逃逸情节的话,无疑此时的起刑点就是3年有期徒刑了。但现实中,有的肇事者在逃逸之后又到司法机关自首了,此时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自首该如何处罚?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是怎样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二、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自首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人民法院考虑到自首情节,对其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1、公民应当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安全驾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冷静处理,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报警,等待交警部门处理。2、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保险公司一般会将交通肇事逃逸作为商业险免赔的事由。所以交通肇事逃逸不仅要加重刑罚,还将导致商业险难以索赔,甚至无法得到赔偿,因此,交通肇事后切忌逃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和具体情节进行处理。对于交通肇事逃逸后又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免予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但其处罚仍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执行。此时《刑法》中对肇事后逃逸的处罚是3-7年有期徒刑,但毕竟此时肇事者存在自首的法定量刑情节,这是法官在最后处罚的时候不得不考虑的。一般有自首情节的,需要对行为人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就会早3-7年有期徒刑的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区别有哪些
      劳动关系当中,有的时候会出现经济补偿金,而有的情况下又是赔偿金。到底这二者是否是一回事呢?而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区别又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


·咸阳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咸阳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一、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的通知咸政办发〔2009〕115号秦都、渭城区人民政府,市......


·安徽省年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年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征地现象也越来越多了,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也变得越来越关心新政......


·继子女可以继承哪些人的遗产?
      一、继子女可以继承哪些人的遗产?继子女可以亲生父母和继父母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


·非法集资案件立案侦查由主办方完成吗?
      非法集资案件立案侦查由主办方完成吗?非法集资案件立案侦查由主办方完成,此时公安机关机关是主办方。非法集资的主体,虽然在原则上可能是已经设立完成......


·小产权房拆迁怎么赔偿,有何规定?
      小产权房拆迁怎么赔偿,有何规定?一、小产权房拆迁怎么赔偿?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


·检查阶段罪轻辩护书该怎样写
      一,检查阶段罪轻辩护书该怎样书写1、事实方面2、证据方面3、适用法律方面4、起诉量刑方面二、在刑事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能做些什么?......


·
      一,店面转让违约金协议中是否存在上限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


·什么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什么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一、什么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


·婚姻续存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的规定
      财产的分配的问题,其实一直以来,不管是在婚前还是离婚的时候,都是一个处理起来比较麻烦的问题,对此,我国也是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婚姻续存......


·对于承诺迟到的是否有效?
      对于承诺迟到的是否有效?一般在通知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