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男人出轨净身出户是否有法律规定

在现实生活当中您可能见到过这样的情况,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男方因为在婚姻过程当中有着出轨的现象,所以男方选择了净身出户。净身出户也就是说对夫妻间的财产不进行分割,通通分配给了女方。所以在生活中很多女人就会有这样的一种疑问,男人出轨净身出户是否有法律规定?一、男人出轨净身出户是否有法律规定中国法律没有净身出户的概念。只是法院在判的时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会适当的多分一些给对方一点,净身出户绝无可能。除非老公自愿放弃,婚前财产不予分割。二、夫妻婚内出轨财产怎么分割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婚外情财产如何分割并不像您想象的那么难,也不像文中所写的那么简单。如何认定对方是否重婚、是否是与他人同居的行为,都是认定的难点。主要原因在于证据的收集。因此,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可以选择在律师的帮助下收集丈夫出轨的证据,证明丈夫具有婚外情的情况,且婚外情的情形是属于可以影响离婚财产分割的行为。《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当中,即使男方出轨但是法律上是不支持男方净身出户的,也就是说,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尽量偏向于无过错方一方,但是法院不会因为男方有出轨的行为,就对男方判决净身出户,这样是不公平的。净身出户是建立在男方自愿的基础上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行政诉讼证据法定种类有几种
      行政诉讼证据法定种类有几种一、行政诉讼证据法定种类有几种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假结婚证要分夫妻财产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假结婚证要分夫妻财产吗?假结婚证要分夫妻财产。1、一般来说,婚姻期间不能分割共同财产,但是根据我国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


·赞助合同范本是什么?
      赞助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现在某个大型活动或者是一个小饭店的赞助商,都是要签赞助合同的,那么,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后,根据双方的意愿签赞助合同,......


·什么叫劳动关系存续期?
      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定了实际的劳动关系后,才能保障职工相应的劳动权利,只有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而有一种......


·一、对方不给抚养费有单位的工资条可以起诉吗?
      一、对方不给抚养费有单位的工资条可以起诉吗?对方不给抚养费的可以起诉处理,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


·销售带有他人商标的物品构成侵权吗
      是的,如果他人的商标已经注册了,那么别人再使用就是侵权行为了,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


·一、私企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一、私企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合伙企业能否申请破产
      合伙企业能否申请破产现在许多人对于合伙企业能否申请破产存在争议。有的人说不可以,有的人说可以。但是这种事情不是我们说可以就可以,说不可以就......


·土地承包经营权招标的条件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招标的条件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土地承包经营权招标的条件一、条件:1、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有稳定的收入来源。2、经发包方同意......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刑多久
      如果行为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侵犯了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


·什么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判给女方
      一般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也是很激烈的,而此时法官将抚养权判给哪一方通常是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哪方更有利于自己的健康成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