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指什么

过失引起火车、汽车、电车等遭受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可能涉嫌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当然,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法规定,则不能构成本罪。也就是说,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是区分本罪罪与非罪的界限。那么,本罪所称的“严重后果”是什么意思?这要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指什么,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怎么判讲起。请看下文。
  
  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指什么
  
  (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概念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侵害的对象是正在使用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大型现代化交通工具。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破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种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行为人不谨慎,无意中造成交通工具的破坏。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怎么判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指什么
  
  (一)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概念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一种以交通设施为侵害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著特征。
  
  2、犯罪客观方面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损坏上述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己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这种严重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本罪的成立,以造成严重后果为必要,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是犯罪;第二,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过失,出于故意或者没有罪过心态的,也不会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对于这两点,一定要严格把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质押获得同意吗?
      一、债权转让需要通知质押获得同意吗?债权转让需要不需要征得保证人的同意,债权转让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


·集资诈骗罪构成包括什么
      您在网上或者其他新闻媒体上都有可能看到过关于集资诈骗的新闻,集资诈骗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只要符合集资诈骗犯罪的标准的就会受到法律严惩的。但是您......


·一、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还在公司上班有补偿吗?
      一、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还在公司上班有补偿吗?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


·目前,按揭贷款成为很多购房者青睐的购房方式,但由于购房者对于
      目前,按揭贷款成为很多购房者青睐的购房方式,但由于购房者对于办理住房贷款的事项不甚熟悉,以至跑了一趟又一趟,浪费了很多时间。为避免这种情况,......


·走私车上路被查怎么处罚
      一般走私车是没手续的,因为是通过非法途径过来的,所以车辆管理机关不予办法正常手续。被抓住后,会没收车辆和判处走私罪,通过走私金额定罪,偷逃应......


·如何申请精神司法鉴定?
      在很多刑事和民事案件中,经常会遇到犯罪嫌疑人自称有精神病的情况,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是慌称自己有精神疾病,从而逃脱法律的制裁,就需要对犯罪嫌疑......


·承租人在租期内擅自转租房屋,也就是说没有经过原房东的同意,而
      承租人在租期内擅自转租房屋,也就是说没有经过原房东的同意,而将房屋转租给他人。那么这样的行为是否有效呢?对于原房东来讲,若遇到承租人擅自转租房......


·正常情况下收监后多次时间开庭
      开庭审理会有时间的限制,那么,正常情况下收监后多次时间开庭,对于这类问题首先是,案件的起始时间的限定是否有误差,如果没有误差一般情况下不会超......


·醉驾几年内不得申请驾照醉酒驾驶
      醉驾几年内不得申请驾照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非所有......


·拘留路上的时间算羁押时间吗
      拘留路上的时间算羁押时间吗执行刑事拘留路上时间算在羁押时间内的。从立法的精神出发,拘留、逮捕本质上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押解的过程也是限制人......


·深圳市工伤死亡待遇是怎么样的?
      深圳市工伤死亡待遇是怎么样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