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商品房退房流程是什么?

商品房退房流程是什么?在生活中,有许多购房者,收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后,发现房屋不符合购房合同的约定,但不知道能不能退房,更不知道商品房退房的流程是什么。按着我国法律规定,只要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满足退房的条件,就可以退房。具体来说商品房退房流程是怎样的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商品房如何退房
  由于违约方的不同及所处的阶段不同,办理退房的程序也不同:
  (一) 订金(定金或认购金)阶段
  当购房者已交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还没有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已向卖方支付了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没有说明 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这种情况购房者都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如果卖方所售项目有《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购房者与卖方有约定,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如果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最 终没有签订合同,所交款项予以没收,定金一律不退。姜涛与刘桂林(刘桂林博客,刘桂林新闻,刘桂林说吧)律师认为,这种约定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属强迫 交易的行为,这种情况如卖方拒不退还定金,购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对这种约定似乎是认同的。
  (二)已做预售登记阶段
  如果买卖双方中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双方协商达不成退房协议,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此外,双方还应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预 售登记手续。
  (三)入住阶段
  在房屋竣工后,购房者已办理了入住手续,交了政府部门应收的税费之后,但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之前退房的,这个阶段要求退房的一般都是购房者,大多是卖方违约。这个阶段除与上述第二个阶段要求一致外,还涉及到物业、装修损失、税费、搬离时间等问题。如卖方违约,装修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评 估,确定装修损失。购房者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卖方所代收的税费也应退还。如达不成协议,购房者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
  (四)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
  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完成了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购房者是不能退房的。如果卖方已为购房者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且合同有约定如购房者拒不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购房者退房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这种情况需双方到房地产发证机关 办理房产证过户或注销手续。
  二、商品房退房流程是什么
  (一)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开发商同意的,双方协商处理交还房屋、退款、赔偿损失等事宜。开发商不同意的,依法向所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由开发商赔偿相关损失,由法院判决。(二)在购房合同解除后,可向贷款银行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这种请求法院应给予支持;(三)将开发商归还的购房款优先归还享有抵押权的银行。开发商在归还购房款时可以将代为偿还的银行款项予以扣除。在生活中,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购房合同约定的情况经常发生,但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退房,作为购房者,不但要了解哪些情况是可以退房的,而且要知道商品房退房流程内容,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有需要也是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进行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捡到东西不还是侵占还是不当得利?
      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捡到东西不归还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是如果是将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的话达到一定的犯罪数额是可能会构成犯罪的,关于捡到东西不还......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有这样一种作品,是由他人委托进行创作的,此时就会涉及到委托人和受托人,那么此时对于该作品来讲就是委托作品,那么其著作权......


·哺乳期间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哺乳期间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员工处于哺乳期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要注意方式,员工本人辞职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有违纪,符合《劳动合......


·刚收监多久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刚收监多久可以申请保外就医一、刚收监多久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申请保外就医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逐步完成审批程序就可以申请办理监外执行。二、申......


·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


·父母多久不管孩子算一遗弃罪?
      现实生活中,父母双方有时候因为吵架会离家出走,放下孩子不管。这种行为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情节严重的话还会触犯法律。我国的刑法中有遗弃罪这个......


·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一、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提......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


·挪用公款全部归还算犯罪吗?
      国家机关,或者是企业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的职权是比较高的,其职权高的目的,是为了让其更好的为人民、社会谋取福利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利用......


·是否能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
      受精神疾病的影响,精神病人在控制自身意志方面有障碍,很多时候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民事活动。而在这种情况下,其实是很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生......


·商标转让委托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商标转让委托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企业在进行商标转让时,有时候会选择第三方机构,委托其进行商标转让相关事宜。那么,在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委托合同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