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如今我国的房价一直在升高,导致房产已经是一种身份象征,可见房

如今我国的房价一直在升高,导致房产已经是一种身份象征,可见房价高的远远超过那些收入不高的人群,房价很高造成在一些城市的租房租金也很高,给很多在城市打拼的年轻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而租售同权就是在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那上海租售同权政策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二、引发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
  (一)依法租赁的观念没有深入人心目前,依法进行房屋转让、抵押的意识在广大市民中深入人心,但依法进行房屋租赁的观念却十分淡薄。许多人认为有无租赁合同是小事,双方的租赁关系仅仅停留在口头协议的水平上,房屋租赁只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事,用不着额外交一笔登记费用,双方往往口头协定了事。如果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操作起来太麻烦。(二)违法租赁难以处理目前,在房屋租赁市场上,有相当一部分房主为追求高额租金,既不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也不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的甚至层层转租,将违章建筑和法律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租给各类来历不明乃至为非作歹的不法人员。对此,房地产管理部门虽能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对于拒不执行处罚决定者,却缺乏更加强硬、有效的处理手段,非法出租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处理。(三)管理体制难以理顺随着各地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日趋活跃,一些非房地产管理部门也纷纷介入了房屋市场租赁管理。主要有工商、公安、计生等部门。针对这种情况,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虽依法据理力争,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但收效甚微。原本由房地产部门统一管理的房屋租赁市场,被人为分割,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其结果是谁都在管,谁都管不了、管不好。这种局面不仅加重了房屋租赁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而且还造成了管理体制和市场秩序的混乱,不利于房屋租赁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租售同权的主要内容就是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其主要目的就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租房者真正能够感受到家的的温暖,增加在城市中生活的幸福感,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个人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个人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一、个人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由专利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的专利局提出申请。2、初步审查:国务院专利行......


·无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买吗?
      虽然国家已经广泛地要求所有的土地上的建筑都应该除了产权证明以外还需要持有使用证,但是实际中却有些房子在标明出售的时候却没有使用证能够提供给购......


·出租人能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出租人能不能单方解除合同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


·国家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修路占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


·人死亡后还立案吗
      不立案。对已经死亡的自然人提起诉讼,对起诉人申请撤回诉讼的请求。当事人死亡时间节点与案件受理时间相冲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设备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一、设备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


·一、醉驾血液210酒精度判多久?
      一、醉驾血液210酒精度判多久?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如何赔偿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赔偿标准原则上是按照50%予以赔偿,但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结合案件的实际予以调整赔偿......


·诈骗与销售假药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与销售假药罪的区别有哪些?销售假药罪突出一个“骗”字,即以假药骗取钱财,因此与诈骗罪有相似之处,但两者相比较而言,有如下主要区别:1、侵犯......


·酒店侵权责任补充责任由谁承担?
      酒店侵权责任补充责任由谁承担?酒店侵权责任补充责任可能需要由酒店、酒店的管理者、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来承担,具体的担责理由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


·出轨离婚怎么判定标准?
      出轨离婚怎么判定标准?出轨离婚怎么判定标准??1、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在判决时会首先考虑无过错方。离婚时共同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