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如今很多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都是期房,不过也会与购房者约定具体

如今很多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都是期房,不过也会与购房者约定具体的交房日期。当对于购房者而已此时购房的风险就会大大的增加。不过要是此时购房者是按揭买房的,那要是按揭买房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话,此时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按揭买房开发商逾期购房者是否可以退房
  
  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买房时,购房人想退房需要同时处理好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因该买卖合同而存在的银行担保贷款合同。由于购房人所贷的全部房款早已一次性转入了开发商的账户,故开发商逾期交房属于严重的合同违约行为。购房人有权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银行利息、办证费用等实际损失。
  
  具体操作是:首先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要求开发商在接到退房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给予明确的回复。
  
  可以选择适用三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先解除购房合同,由开发商退还业主全部购房款、利息及其它办证费用,然后,由业主到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第二种,业主先到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还给银行,然后,业主再同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业主全部购房款、利息及其它办证费用;
  
  第三种,业主与开发商达成退房协议,开发商将首付款、已还按揭款及利息、其它费用返还给业主,业主欠银行的剩余贷款本息也委托开发商直接还给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
  
  由于贷款已一次性过至开发商帐户,实践中,往往采取第三种方式,由开发商将剩余贷款金额及利息支付给贷款人。
  
  此外,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在解除借款合同后还要办理保险退保手续。
  
  若开发商不同意退房,无法达成退房协议,业主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在判决解除购房合同的同时一并解决按揭贷款问题。
  
  二、逾期交房的情况有哪些
  
  产生逾期交房的情况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为、社会事件、恶劣天气、技术难题等。
  
  (二)房屋相关资料不完备,房屋未能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房屋负担其他权利或产权瑕疵。
  
  (三)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因规划手续不全、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的期限交房。
  
  (四)开发商工作失误 ,开发商本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房,但因工作中发生失误,迟延通知购房者收房。
  
  (五)房屋质量问题买受人拒绝受领:包括一般质量问题、房屋质量不合格、规划和设计变更(如面积或结构改变)。
  
  (六)出卖人在销售广告及宣传材料中作出说明和允诺,但所交付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装饰、设备等不合约定,导致买受人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并承担逾期责任。
  
  (七)因出卖人未取得相关许可,随意承诺如“承诺买受人子女指定学校入学”,无法按期为买受人办理承诺的相关手续,买受人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承担逾期责任。
  
  实践中,按揭买房开发商逾期交房,其实不是必然就会导致购房者退房。此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处理,要是在购房者给予了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之后,开发商还无法准时交房的话,这样的情况下,购房者就是可以要求退房的,并且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家中写的遗嘱有用吗?
      在家中写的遗嘱有用吗?有效,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且有签名,注明年、月、日的就有效。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


·商标侵权移送公安机关的条件是什么
      商标侵权移送公安机关的条件是什么?(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


·有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快些吗?
      有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快些吗?有离婚协议再起诉离婚,该协议将不再具有司法效力。离婚协议的目的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协议可视为附条件的民事法......


·增加注册资本能认缴吗?
      增加注册资本能认缴吗?一、增加注册资本能认缴吗?增加注册资本可以认缴,公司法中明确规定注册资本是实行认缴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哪些情形成立盗窃罪
      行为人在实施了盗窃行为之后,还要求盗窃的财物到达数额标准,这样才能确定构成盗窃罪。而具体了解哪些情形成立盗窃罪,就是比较重要的内容了,因为只......


·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罪谅解后如何判刑
      被害人的谅解书对犯罪嫌疑人量刑的影响巨大。诈骗案件,是公诉刑事案件,被害人是否谅解犯罪嫌疑人,都不影响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审查案件资料后......


·信用卡还不上钱的后果是什么
      信用卡是一把双刃剑,用的好可以帮人省钱,用的不好很容易让人债台高筑。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因为无节制地透支信用卡,背上了很多的欠款,而每个月的收入......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对象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对象有哪些一、撤销权的对象有哪些从形式而言,撤销权的对象包括四类。(1)我国《民法通则》中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第59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如何举证?
      当代社会,但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实际上是存在着一些婚姻无效的情况的,欢迎无效的话是可以去法院进行婚姻撤销的,但是无效婚姻涉及到一个举证的问题,那......


·合同归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合同归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合同归档管理制度是管理一家公司的必须制度之一。但是许多新晋人士对此却不依为然,没有看到该制度的重要性。良好的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