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判缓刑会有案底吗 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吗

公民一旦认定构成犯罪,并且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那人生档案上面就会留下案底、污点,这对日后的生活工作会造成一定的影响。那实践中要是罪犯被判的是缓刑,最终也不用再执行原判刑罚了,此时判缓刑会有案底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判缓刑会有案底吗
  所谓案底,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判决后形成的案卷,所保留的档案资料。判缓刑,代表已经有了犯罪记录,是有案底的。
  二、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吗
  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而不予判处刑罚,即只定罪不判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三、免于刑事处罚和缓刑有什么区别
  缓刑虽也可以看作是有条件地免除犯罪分子的刑罚,但它与免予刑事处罚存在以下不同之处:1、免予刑事处罚是依法只对被告人定罪,但不判处刑罚;而缓刑是对被告人既要定罪,又要判处刑罚,只是所判刑罚暂不执行。2、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根据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而适用缓刑主要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3、被宣告免予刑事处罚的罪犯,不存在曾经被判过刑的问题,也不存在就被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再执行刑罚的可能性。而缓刑犯确实是被判处过一定刑罚的,虽然宣告暂缓执行,但却保留着执行的可能性,即是否执行原判刑罚取决于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是否又犯新罪、发现漏罪或者严重违反有关监督管理规定。即使是缓刑考验期满而事实上未执行原判刑罚,也不能改变其曾经被判过刑的事实。4、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即使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也不存在适用数罪并罚的问题,因为前罪本来就未判刑;而缓刑犯在考验期内如果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则应撤消缓刑,把原判决确定的刑期与新犯罪或者发现的漏罪的刑期,进行并罚。经过上文的介绍,我们也清楚的知道了即使罪犯被判缓刑,最终也没有执行原判刑罚,但这并不代表罪犯就没有犯罪事实,其实只要存在犯罪事实,那就会有犯罪记录,换言之也就是会留下案底。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轻微交通事故只要不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就没有案底的
      轻微交通事故只要不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就没有案底的。案底只是针对刑事犯罪而言,比如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情况下,给予刑事处罚会有案底。轻微的交通事故......


·协议离婚房子更名需要另一方提供什么材料?
      双方感情出现裂痕后,如果无法继续生活,可以选择离婚。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最好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这样也比较省时省力。而在房产分割的......


·印花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印花税征收范围是什么?一、印花税征收范围是什么相关的条列列举的有13项(包括上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账本,执照的贴花)要征收印花税,分别为:......


·最新债权债务托管协议范
      最新债权债务托管协议范债权债务托管协议鉴于:1、甲方持有乙方14、62%股份,是乙方的最大股东;2、乙方负债沉重,将进行资产、债务重组,甲方......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是怎么样的?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是怎么样的?目前社会上出现这种情况,有的不法商人为了牟取更多的利润,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没有完全按照国家标准实行,最终导致......


·竞业限制补偿期满后支付是否合法?
      近些年来,大量的用人单位在招聘人员时,要求工作人员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工作人员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该如何应对?对于签署协议的经济补偿,竞业限制补偿......


·规定的减刑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减刑,一般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


·只有借条没有支付赁证据怎么办
      小额的借款可以是现金交付,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财产情况及其他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但如果借款金额数额较大,债权人最好能够提供取款凭证等。只有借条没......


·合肥市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合肥市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


·申请司法鉴定的时间怎样规定的?
      申请司法鉴定是当事人的重要权利,也是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让法院能够做出更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的重要程序。而申请司法鉴定的时间有着明确的规定,而不少......


·团体人寿保险合同
      1.团体人寿保险投保单  序号:_____  ┏━━━━━━━━━━━━━━━━━━━━━━━━━━━━━━━━━━┓  ┃投保单位名称: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