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刑诉法证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是我国的一部针对各类刑事案件的完备法律,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制度就是证人制度。在刑事案件中,证人的证言证词往往对案件的侦破有着重要作用。因此证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可以不出庭作证的。那么刑诉法证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一下吧。
  
  一、刑诉法证人的相关规定
  新刑诉法第187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本次修改刑事诉讼法针对司法实践中证人应当出庭而不出庭的问题比较突出的现象,对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作出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进一步完善了重要证人的出庭作证制度和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新刑诉法第18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这是关于强制证人出庭制度和对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惩罚措施的规定。在实践中,要注意把握强制证人到庭的条件,一是证人经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二是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三是证人不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证人不出庭,才可以采取强制手段。
  二、刑诉法证人的条件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证人应当具有的条件是:(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3)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4)证人具有不可代替性。(5)证人只能是自然人。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知道,证人如果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法院可以强制其出庭作证。而有一些特殊人群比如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或者年幼者不能作为证人,证人必须是亲眼看到案件发展经过的并且有作证能力的,才可以出庭作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其实在大家的人生档案当中,就不要说是刑事犯罪档案,对于某些身
      其实在您的人生档案当中,就不要说是刑事犯罪档案,对于某些身份比较特殊的人员来说,甚至有过行政拘留记录的,这对以后的工作多多少少都会产生一定程......


·检察机关批捕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检察机关批捕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


·著作权的保护期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的保护期规定是什么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


·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条件的关系是什么?
      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条件的关系是什么?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


·办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资料办理失业保险需要的材料: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失业人员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


·批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批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措施有五种,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一般被逮捕以后再被取保候审......


·犯罪分子行贿没认怎么判?
      一、犯罪分子行贿没认怎么判?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


·刑诉法鉴定人旁听是否属于强制的
      我国刑事法庭针对那些允许公开审判的案件,公民或者相关的媒体人都可以进入法庭旁听。而有些特殊案件当中会涉及到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当中的工作人......


·在我国劳动合同是否续签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这个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可以协商,可是劳动合同到期以后,我国法律当中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也是有着明确的要求的。可能现实生活......


·笔迹和痕迹鉴定机构是什么?
      笔迹和痕迹鉴定机构是什么?是司法鉴定部门或者专业鉴定单位,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


·北京市涉外产品质量纠纷管辖法院是哪里?
      北京市涉外产品质量纠纷管辖法院是哪里?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级法院一般负责涉外重大案件的审理,而一般的涉外纠纷基层法院也可以管辖。《中华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