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刑诉法第一百零七条立案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第一百零七条立案规定是什么?立案是指公安、法院和检察院审查犯罪材料后按照法规判定是否追究犯罪者刑事责任的活动。立案是公安司法机关打击犯罪,使无关人员不受牵连的必要手段之一,具有针对性。案件来源可以是报案或自首,必须发生犯罪事实后才可报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互相配合,互相监督。
  
  
  一、刑事诉讼法立案部分法规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一章 立 案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刑诉法第一百零七条立案规定,发现犯罪事实及嫌疑人后应立即立案,报案人可匿名报告,因报案人不清楚事实而错告的,不一定以诬告罪处理。被控告人员有异议的,可进行上诉,自诉案件当事人也可自行找律师协助起诉。是否立案要经过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在此起监督、命令作用。有相关疑问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上海工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上海工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是指哪些
      在生活当中,我们常说当事人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的时候该怎样怎样。其实当事人并不是只包括犯罪嫌疑人,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当中对当事人作了明确的规定......


·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管辖法院是哪个?
      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管辖法院是哪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七条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


·产品召回程序内容是什么?
      产品召回程序内容是什么?产品召回程序内容是什么一、产品召回的目的将不合格或不安全的产品及时地从经销商和消费者的手中撤回,减少或降低对消费者......


·刑事拘留 通知单位么?
      刑事拘留通知单位么?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在什么情况下公证人员应该回避
      在什么情况下公证人员应该回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1、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是指......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五个要件是什么?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五个要件是什么?一、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五个要件是什么?第一,应当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第二,应当具有原创性。第三,作品......


·自己倒车撞墙交强险赔偿吗
      自己倒车撞墙交强险赔偿吗自己倒车撞墙交强险是不进行赔偿的。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


·孩子抚养费多少适合
      在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时候,往往会有一些具体的因素。而要想知道孩子抚养费多少适合,那么就要知道这个抚养费是根据什么来计算的。下面,就让......


·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最久是多久
      刑事拘留最久是多久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


·侦查羁押期限从什么时候算起?
      在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为了更好的配合调查案件真相、收集证据,可能会依法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羁押措施,主要就包括刑事拘留和逮捕。但是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