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车祸后肇事司机不赔偿怎么办

车祸后肇事司机不赔偿怎么办我国有规定交通规章制度,行人和车辆驾驶人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否则,一旦违规而发生交通事故,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而对于行人来说,在没有违章的条件下,如果被车撞了怎么要求赔偿呢?如果事故责任在与对方,但是车祸肇事方不肯赔偿怎么办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车祸肇事方不肯赔偿怎么办首先,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委托深圳交通事故律师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1、原告委托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3、法院确定举证责任期限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双方在制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开庭前法院会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4、法院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5、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被车撞了怎么要求赔偿这是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可以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医药费、住院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的数额要根据收款凭证和一些特定的标准来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至34条对此有详细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共关于确定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实践中,要是事故责任在于对方,那么您要及时向对方索赔。如果对方拒绝赔偿,那么您要考虑通过诉讼也就是打官司的方式来索赔。如果您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提起诉讼,不妨咨询一下我们网站交通事故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申诉审查处理
      受理和审查申诉,是发现错案的重要途径。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


·在饭店吃饭食物中毒怎么办呢
      近年来,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对于生活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饭店吃饭已经是我们一个非常正常的事情了。很多人选择在节假日或者是纪念日选择去......


·在职企业职工死亡待遇有哪些
      在职企业职工死亡待遇有哪些一、在职企业职工死亡待遇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


·过节费个人所得税要交吗
      过节费个人所得税要交吗过节费个人所得税是应该缴纳的,税务部门明确规定过节费属于奖金应当纳税。过节费一般是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于正常工资之外发......


·担保反担保抵押抵押登记他项权利人是谁
      担保反担保抵押抵押登记他项权利人是谁担保反担保方式有:1、土地使用权反担保土地使用权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应权利证书的土地使......


·什么是刑事自诉 刑事自诉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大部分的刑事案件其实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不过也有一小部分刑事案件,我们发现却是由受害人自己向法院起诉的,对于这......


·刑事拘留审查起诉阶段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拘留审查起诉阶段期限是多久?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


·丈夫死亡后第一继承人是谁?
      丈夫死亡后第一继承人是谁?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2018最新版劳动合同有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规定吗?
      一,2018最新版劳动合同有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规定吗?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


·刑诉法辨认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不断的增强,人们对于法律的依赖性也在不断的增强,因为法律是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刑事诉讼法就是一部重要的法律,......


·合同到期不续签还工作是劳动关系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还工作是劳动关系吗是劳动关系,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继续工作,双方形成新的劳动关系。1、劳动合同到期后你继续工作,则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