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结果加重犯和想象竞合犯之间的区别有哪些?

1、结果加重犯是一行为犯一罪,想象竞合犯是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数罪名是各自独立的,没有依附关系。2、结果加重犯侵害的犯罪对象大多是同一的,例如伤害致死、强奸致死等;想象竞合则与之相反,其一行为所侵害的往往是不同的犯罪对象,如开一抢,打死甲,打伤乙。3、结果加重犯是犯一罪发生加重结果,其加重结果与基本犯罪的构成结果之间往往具有重合性。想象竞合犯除了行为要件以外,其它方面大多数有数罪特征,其中当然包括数个结果,这数个结果间较少具有重合性。4、结果加重犯本身有独立的法定刑,只要在其法定刑幅度内处罚即可,刑罚运用上较为简单;想象竞合犯则须比较各罪的法定刑的轻重,按照其中一个重罪定罪,并在其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刑罚适用上较为复杂。如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的,属于结果加重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而如果绑架他人,当场使用刀或其他足以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器具并扬言不给钱就马上伤害被绑架人的,成立绑架罪和抢劫罪想象竞合。从上文中可知,结果加重犯和想象竞合犯之间的区别是从犯罪罪名,犯罪对象及犯罪的程度来解释的。在这里我们要提醒您一定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切勿违法犯罪。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吗
      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吗试用期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中的规定,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缴纳社保,也......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判多久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判多久一、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判多久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


·借条不写还款期限有效吗?
      借条不写还款期限有效吗?借条不写还款期限不一定有效,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效力。一般说来,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


·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多少钱一天
      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多少钱一天工伤其实在工作中有时是无法避免的,但是许多职工并不清楚工伤赔偿的项目,也不清楚受了工伤能有多少赔偿,经常拿了钱工......


·国家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时候,赔偿主体可以是任何人,这其中也包括国家这个主体。当国家机关以及他的工作人员应为滥用职权而对我们......


·工伤可以走司法鉴定吗?
      在现代这个社会,司法鉴定的重要性体现的是越来越明显了,在很多的案件中,都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这是为了案件顺利进行。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很多......


·履行利益与期待利益区别是什么?
      履行利益与期待利益区别是什么一、履行利益与期待利益区别是什么1、两者的内涵不同。期待利益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通过合同履行获得的各种利......


·刑拘后家属对没下批捕决定的嫌疑人能会见吗
      一、刑拘后家属对没下批捕决定的嫌疑人能会见吗?犯罪嫌疑人被刑拘是不能会见家属的,如果家属想见嫌疑人或者嫌疑人想见家属,只能由律师进行会见,当事......


·现在很多人都开始自己创业做生意,因此首先要解决的就是门面问题
      现在很多人都开始自己创业做生意,因此首先要解决的就是门面问题。租门面看起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实际上这其中需要注意的条款是很多的,常见的就有......


·投诉司法鉴定人程序是怎样的?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经常会用到司法鉴定。有时候,一些司法鉴定人员违规操作,导致鉴定结果有误,影响案件的走向。这时,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


·当自己遇到环境污染损害时,即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受损时,可以按照
      当自己遇到环境污染损害时,即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受损时,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那么在法律规定中,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计算呢?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