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强制执行过程中,强制执行人跑了怎么办?

强制执行过程中,强制执行人跑了怎么办?现实生活中,即使是在法律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仍然会出现有人恶意不执行的情况,比方跑了,人去楼空。那么,强制执行人跑了怎么办呢?他一去不返,往往会给权利人带来很大的困难和伤害,经济、精神上的都有。在这种情况下,权利人该如何寻求救济,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呢?强制执行人跑了怎么办:一、避免诉讼时效经过《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于超过三年的,若债务人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且债权人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的证据,债权人将面临非常大的败诉风险。当借款人逃避债务时,将导致债权人主张债权不能,或将使得诉讼时效经过。为此,债权人有两中救济手段可以援用:1、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第4项又进一步明确:“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除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外,应当认定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因此,只要债权人依据上述有关规定刊登追讨公告,可为维权提供更多的时间。2、举证证明下落不明,主张诉讼时效中止在实践中,不乏部分债权人在借款人逃债之后未采取任何的措施,以致时间经过两年有余。此时,当借款人重新出现,债权人主张返还借款能得到法院支持吗?答案是肯定的。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借款人在借款诉讼时效届满前最后6个月恶意躲避债务,致使债权人无法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待重新知道借款人所在时,诉讼时效才继续计算。此处,要特别注意的是举证问题,即举证证明借款人逃避债务,致使债权无法。相较前述两者的举证难易程度的不同,通过公告方式主张权利,其认可程度及诉讼时效计算期间更加有利、更为便捷。二、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起诉面对此情此景,许多债权人会认为,“诉讼时效不经过有什么用,人都跑了,钱要不回来,说什么也没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据此,当债务人不知所踪时,债权人在能够确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获得法院的胜诉判决后,可根据该判决结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的明确规定行事,目的是为了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应当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强制执行人跑了怎么办,只要依照法律,一定能寻求到最佳的解决方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如何判定贩毒情节严重情况
      当今社会毒品已经成为了世界公认的四大公害之一。在我国特别是青少年一代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和法律知识的缺失造成了知法不懂法,懂法不守法的问题。尤其......


·民事案件移送管辖立案期限是多久?
      民事案件移送管辖立案期限是多久一、民事案件移送管辖立案期限是多久?1、民事案件移送管辖立案期限是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接受移送管......


·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那么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
      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那么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会随之消灭,不过也有可能因为合同的终止,从而产生其他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实践中,对......


·变更公司法人流程手续是什么?
      变更公司法人流程手续是什么我国内地的法人制度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刚开始建立,所以当下对于市场优化配置的需求也是日益剧增的,期间企业发展过程中......


·什么是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有哪些特征
      在我国,只有银行才具有存贷款的功能。而要是公民向周围的亲朋好友募集资金的话,这样的行为一般是不允许的。并且,若在募集资金的时候就有不归还资金......


·著作权是否自动取得
      著作权自动取得,意思是当一件作品正式完成并从法律角度上看符合事实的时候,作者可以自动获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不需要经过其他手续的班里或者是文件资......


·家庭夫妻财产经济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家庭夫妻财产经济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一、家庭夫妻财产经济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男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对未成年人批捕意见书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一、对未成年人批捕意见书的内容主要有哪些?对未成年人批捕意见书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法律依据、批捕的条件认定以......


·入室盗窃一万判刑多久?
      一、入室盗窃一万判刑多久?入室盗窃一万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


·法律规定起诉离婚案件能催吗?
      法律规定起诉离婚案件能催吗?法律只规定了从立案到判决的时间。民事案件,一审如果按简易程序审理,从立案起三个月内判决。如果是按普通程序审理......


·专利公开了要求优先权可以吗?
      专利公开了要求优先权可以吗?专利公开了是可以要求优先权的;专利优先权是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