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一、农安县建筑工程质量要求
1、就如何抓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李凤良强调,要认清形势,正视问题,深刻认识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全县建筑市场监管督查工作得到加强,建筑市场秩序趋于规范,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逐步建立,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但透视建筑领域现状,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一定要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反思工作,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杜绝建筑领域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抓住关键问题,实施重点突破,从整体上加以推进。要抓企业,积极发展壮大建筑业,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要抓环节,实施项目闭合式监管,严把施工图审查关、市场准入关、招标监管关、施工许可关、施工监管关;要抓标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拿出一套有效的监管制度,建立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开展好质量安全检查活动。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全面提升建筑行业管理水平。3、构建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打造一流的建设工程,一方面靠市场主体各方的努力,另一方面需要强化职能部门监管。今后要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要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要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式,推进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监管,强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要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严格市场准入清除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
二、把好工程材料质量关
工程材料是构成工程实体建筑材料,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工程材料的选用是否合理、产品是否合格、材质是否经过检验、保管使用是否得当等,都将直接影响建设工程的结构刚度,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安全。1、把好采购关项目部对于主要材料要掌握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选择国家认证许可、有一定技术和资金保证的供货厂家,选购有产品合格证、有社会信誉的产品,项目部要建立材料供应商名录,坚持“货比三家,择优选用”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统一采购,严禁自行购置和采购不合格的材料。2、把好材料质量关运到施工现场材料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建材检测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待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场。3、把好材料存放关材料在保管使用中要做到“先进先用”的原则,根据各种材料的特性妥善保管,如果对材料的存放、保管不良,可能造成材料损坏、变质等因素影响工程质量。
三、对建筑施工器械的监管
施工机械设备控制,一是考虑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可靠性及维修难易、能源消耗,以及安全、灵活等方面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二是施工机械设备数量。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设备数量不仅影响施工进度还影响工程质量;三是所用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一致性,是否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这些因素都对工程项目质量起保证的作用。
四、加强对施工方法和环境条件管理
在工程施工中,施工方案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施工操作是否正确,都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在当前工程项目建设中,加强对方案合理性管理也要大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是保证工程质量稳定提高的重要因素。要合理安排工序,解决好各分项工程施工的先后顺序,不影响施工质量;要合理安排时间和空间,保证各分项工程必要的技术间歇。环境条件对工程质量特性起重要作用。包括工程技术环境,如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工程作业环境,如施工环境作业面大小、防护设施等;加强环境管理,改进作业条件,把握好技术环境,辅以必要的措施,是控制环境对施工质量影响的重要保证。总之,农安县在建筑施工中,对工程质量的监管是一个长期并且系统的工程。因此,在现代化的建筑施工中,我们必须加强管理,建立期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对建筑施工中的各个方面都严格监控,这样才能保证施工质量,保证人们住房的安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技术服务合同可以转包吗
不可以,转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获得发包方同意,以赢利为目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
·离婚保险如何分配随着社会的发展
离婚保险如何分配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改变,人们的不安全感越来越重,保障意识也越来越强,所以商业保险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现今投资渠道的......
·子女赡养老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尊老爱幼是我国传统美德,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等父母年纪大的时候,子女也要尽到赡养的义务。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经常看到有的不孝顺的子女不赡养......
·公司什么时候不能辞退员工?
公司什么时候不能辞退员工?一、公司什么时候不能辞退员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做出了......
·犯罪既遂后能成立犯罪中止吗?
犯罪既遂后能成立犯罪中止吗?犯罪既遂后不能构成犯罪中止,而且只要做到“自动放弃犯罪”和“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中任意一项,即可构成犯罪......
·一、沈阳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如何收费?
一、沈阳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如何收费?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
·合同生效实质条件具体是什么?
合同生效实质条件具体是什么?一、合同生效的有效条件具体是什么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合同当事人订......
·佛山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很有可能会遇到他人抢夺自己财物的情况,在这个时候您比较关心的就是自己的利益问题还有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判刑问题。不过需要说明一点,在......
·放弃继承公证价格的规定是什么?
放弃继承公证价格的规定是什么?放弃继承公证价格的规定是每件收费150元,涉及财产的加倍收取。证明财产继承、赠与、遗嘱、遗赠:证明财产继承、赠与、......
·无期减刑最多可以减刑多少年
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讲,其实也不一定就要在监狱呆一辈子,毕竟在服刑期间也是可以争取减刑机会的,一旦被减刑了那就会有被释放的一天。那按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