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众所周知,抢劫罪属于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罪,如果行为人构成了此罪的话,《刑法》中规定的起刑点为3年有期徒刑,相比其他犯罪,此罪的量刑也是很重的。而在对抢劫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就离不开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内容。那究竟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胁迫。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隔离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害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构成本罪。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劫取财物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二、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抢劫罪
  1、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2、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任何一个犯罪都是有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规定的,实践中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相应的犯罪,就要对于是否全部满足了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内容。对于抢劫行为来讲也是如此,如果其中有内容不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那就不可以认定构成抢劫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婚姻法事实婚姻的司法解释二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事实婚姻的司法解释二内容是什么一、婚姻法事实婚姻的司法解释二内容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


·肖像权是什么法律规定的?
      肖像权是什么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分别规定了公民肖像权受法律保护及肖像权受到侵害可获得赔偿;《侵权......


·青岛崂山区起诉离婚要到哪个法院?
      随着社会观念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越来越不受束缚,离婚率也相对增加,如果户口在青岛崂山区,现在想要起诉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很多青岛崂山的朋友并不......


·逮捕后存疑不起诉是否给予国家赔偿
      一、逮捕后存疑不起诉是否给予国家赔偿“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


·他项权证办理后抵押需要多久?
      现在,买车或者买房都已经成为年轻人结婚的一种标准。现在经济水平的发展,人们的消费能力和生活档次也在不断提高,让我们地衣食住行都有了很大的发展......


·签订施工合同有什么风险
      签订施工合同有什么风险一、签订施工合同有什么风险施工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是由其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和合同履行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


·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
      一、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2)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认定犯罪......


·网络诈骗立案金额是多少
      网络诈骗立案金额是多少一、网络诈骗立案金额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情形有几种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情形有几种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股权转让是否要交个税?
      股权转让是否要交个税?在企业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当事人除了注意企业需要缴纳相应的营业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股东个人的个人......


·疫情期间居家自我隔离期工资如何算?
      疫情期间居家自我隔离期工资如何算?疫情期间居家自我隔离期应当发放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