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爆炸罪是什么意思 爆炸罪会判多少年

爆炸罪,虽然从形式上看在各类刑事犯罪中所占的比例不高;但是它却以危害的严重、形式的惨烈和影响的恶劣程度位居各类暴力犯罪之首。那么,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爆炸罪是什么意思呢?而在构成了此罪的情况下,又该如何量刑处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爆炸罪是什么意思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本罪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爆炸犯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特点在于爆炸行为危害或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所谓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爆炸行为,由于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原因,如行为人自动中止爆炸犯罪,炸药的破坏性没有行为人主观想象的那么大,炸药受潮失效,没有将爆炸物投掷到所要求的位置,爆炸物被他人发现而被拆除等,实际上并未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但是,无论哪种原因存在,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爆炸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爆炸罪。爆炸罪的成立并不要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实际后果。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由于爆炸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所以法律规定这种犯罪处罚年龄的起点较低。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爆炸罪,应当负刑事责任。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引起爆炸,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犯本罪的动机多种多样,如出于报复、嫉妒、怨恨、诬陷等。犯罪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刑法规定爆炸罪会判多少年?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以爆炸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严重后果,是指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犯爆炸罪虽然已经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但未达到上述严重程度,依照本条处罚。第一百一十五条 以爆炸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由于本罪在客观方面必须是实施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实施的爆炸行为是指向特定的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并且有意识地把破坏的范围限制在不危害公共安全的范围,客观上也未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则不应定爆炸罪,而应根据实际情况,构成什么罪就定什么罪。关于爆炸罪是什么意思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怎么继承?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怎么继承?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首先是需要区分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然后按照法定或遗嘱继承。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方式......


·开车玩手机的处罚是什么
      开车玩手机的处罚是什么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开车玩手机已经违法,会进行相应的警告并且处两百元以下的罚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了在驾驶过程......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用吗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用吗,公司注册资金的法规公司在注册的时候,需要提供注册资金,不同的公司注册资金是不一样的。很多创业者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经常问......


·起诉医疗过错的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医疗过错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基本事项1、案由的选择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


·社保补缴时效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社保补缴时效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


·房地产工程质量管理如何作?
      房地产工程质量管理如何作?房地产工程的质量关系到公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是最值得保障的一个环节。如果房地产工程质量存在瑕疵,很有可能造成不......


·同一商标名在不同城市算侵权吗
      算。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


·醉驾本身是非常严重的情况,一般如果醉驾被执法人员发现或醉驾发
      醉驾本身是非常严重的情况,一般如果醉驾被执法人员发现或醉驾发生严重交通事故,醉驾的驾驶员都会受到严重的处罚,但是丈夫醉驾妻子车主又关系到妻子......


·关于醉酒逃逸的交强险赔偿吗?
      我们您都知道,在现在,因为醉酒发生的交通事故不计其数,许多司机因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而选择逃逸,那么,关于醉酒逃逸的交强险赔偿吗?根据我国交强......


·复印件是否当然属于无效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一)书......


·对方承诺的赠与可以索要吗?
      生活中可能会有人对你“画饼”,“我爱你,回头我就赠与你我一半的家产”等甜言蜜语。然而,等热情冷却,家产还未到手,此时是否可以向他索要这个“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