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缓刑期间需要注意什么 什么情况下会判缓刑

缓刑制度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其体现了刑罚人道化、缓和化、合理化的理念。对于不慎涉及到刑事犯罪的犯罪人而言,能争取到缓刑对自己早日回归社会大有裨益。而在缓刑期间,也有需要缓刑人员需要注意的地方。那究竟缓刑期间需要注意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是什么
  缓刑,又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缓刑具有以下特点:1、对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缓量刑是以宣告行为人有罪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决,更能体现罪刑法定原则。2、对被告人暂不处以刑罚。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执行具体刑罚。3、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
  二、什么情况下会判缓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予关押不至于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三、缓刑期间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被判缓刑的罪犯,此时也会有相应的考验期,当然这就要求缓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能够小心注意,严格遵守规定了。而缓刑的适用,有具体的条件,对于不慎涉及犯罪的犯罪人而言,笔者建议您最好委托专业律师为自己辩护,这样才能能够更好的收集自己罪轻、平时表现良好的相关证据,争取到缓刑的适用,才能少受牢狱之苦,早日回归社会,更早回到家人及亲友之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工伤误工费协调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我们工作中难免会遇见一些工伤事故。当遇到工伤赔偿时,当事人常常会与企业签订一些赔偿协议,其中很多人对工伤误......


·开庭前法庭上能申请司法鉴定?
      如果想申请司法鉴定的话,应该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那么如果是涉及到需要进行审判的情况,在开庭前能够申请司法鉴定吗?根据有关的说法,想申请司法鉴定......


·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


·女儿婚后的遗产父母可以继承吗
      女儿婚后的遗产父母可以继承吗母亲能继承女儿的遗产,按照《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无特别情况则平均分配,如需要......


·一、节假日可以调休代替加班费吗?
      一、节假日可以调休代替加班费吗1、对标准工时制而言,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


·司法鉴定可以重做吗
      司法鉴定是司法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过程中总是会遇到的环节,特别是对于工伤处理和医务纠纷问题,总是需要相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的结果会直接对......


·一、从起诉到开庭需要多长时间?
      一、从起诉到开庭需要多长时间?从起诉到开庭需要大约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民事诉讼法对审理期限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普通程序,针对案情相对复杂的。另一种......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l)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2)施工合同订立的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遵......


·法院怎样认定集资诈骗主合同无效?
      一、法院怎样认定集资诈骗主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


·交通伤残鉴定不合理怎么办?
      交通伤残鉴定不合理怎么办?交通伤残鉴定不合理可以在拿到伤残认定书之后提出复议的请求,当事人认为检验、鉴定结果有问题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重新......


·2023年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2023年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一、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