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发生同居纠纷怎样处理 同居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发生同居纠纷怎样处理 同居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现实生活中,“先上车再买票”现象经常出现,男女双方自由恋爱,在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即开始同居生活,但是最后却没有实现结婚的愿望,反而发生了同居纠纷。对于当事人来说,发生同居纠纷怎样处理?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发生同居纠纷怎样处理
  《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该规定可知,男女双方因同居关系而发生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一)对于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人民法院按规定一律不予受理。同居关系双方都是未婚的男女,他们在一起共同生活,是其对自己生活状态的一种选择,婚姻法虽然不鼓励,但也并未明文禁止。所以,此类同居关系的存在与解除,法律既不干涉也不支持。应当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11月21日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曾规定:“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该规定因与《婚姻法解释二》第二条的规定相冲突,故已经失去法律效力。(二)当事人请求解除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婚姻法明确禁止的行为,婚姻法分别在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作出了规定。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二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同居关系,与一般未婚同居关系的性质不同,当事人请求解除此类同居关系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并依法解除。(三)对于因同居关系产生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
  二、同居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根据不同的情况,同居纠纷会有以下处理方式:(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同居关系。(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三)解除同居关系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四)解除同居关系,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五)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六)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七)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我们要再次强调,同居纠纷的类型不同,解决的方式也不同。发生了同居纠纷,而且没办法协商的,建议可以先向专业的律师咨询,在律师的指导下对相关纠纷做出处理,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新买的房子要多久才能卖
      新买的房子要多久才能卖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买了房子,无论何时都可转售,由于受手续、税费等影响,其中的代价和难易程度差距甚远。1、房产局备案之后......


·目前国家最高刑期交通肇事罪是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


·审查起诉阶段故意伤害法律意见怎么写?
      审查起诉阶段故意伤害法律意见怎么写?一、审查起诉阶段故意伤害法律意见怎么写?审查起诉阶段故意伤害法律意见写一下包括标题,有关法律文书格式样......


·法律中划痕险出险影响保费吗
      划痕险出险影响保费吗车险费改后,出险次数会影响下一年的车险保费。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要在投保车损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划痕险同其他保险一样......


·父母离婚两个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一、父母离婚两个孩子抚养费是多少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


·对于在值班期间算不算工伤?
      对于在值班期间算不算工伤?一、对于在值班期间算不算工伤?值班也算是在工作时间之内,同样也算是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


·一、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与受理。(1)申请。《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


·专利转让的三种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专利转让的三种表现形式是怎样的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


·诉讼时效中断提起的期间还能上诉吗?
      诉讼时效中断提起的期间还能上诉吗?诉讼时效中断提起的期间不能上诉,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


·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需要哪些资料1、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基本情况表;2、职工原始工资发放明细表;3、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减少报告表;4、参保职工工资......


·刑诉法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
      刑诉法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相对较轻的强制措施,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后,家属第一时间想要做的便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