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单位受贿罪情节严重有哪些?

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受贿行为,并且达到了规定标准之后,那么会认定构成受贿罪。但如果此时是有国家单位或企事业单位实施了受贿行为的话,就不能以受贿罪定罪了,此时构成的应该是单位受贿罪,其中也有情节严重的规定,那到底单位受贿罪情节严重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单位受贿罪,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法律规定,实际情况还要具体分析,影响量刑的因素很多。最好还是聘请有经验的律师办理。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以情节严重为必要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单位受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刑事责任: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的;致使国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单位受贿罪情节严重如何界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给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4)强行索取财物或多交受贿,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
  
  (5)拒不交待罪行,积极转移、隐匿罪证,订立攻守同盟的。
  
  《刑法》中是早就已经作出了规定的。自然在情节严重的时候作出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而由于属于单位犯罪,因此具体处罚采取的也就是双罚制。要是对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追诉时效比较感兴趣的话,可以上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套牌车出了事故怎么办
      现在很多地方为了限制车辆的购买都在以摇号的形式来控制,很多长时间摇不到号又着急买车的人就开始动了歪脑筋,想用套牌的方式进行购车,在购买相同车......


·离婚后又复婚子女抚养权是怎样的
      离婚后又复婚子女抚养权是怎样的离婚后复婚子女抚养权双方共同抚养。关于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一般情况下应当归母亲抚养。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


·父母抚恤金由谁继承2023
      父母抚恤金由谁继承1、若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就按规定处理;2、若没有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的,就应属于近亲属共有。当事人要求对该抚......


·一、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毁约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毁约吗?房屋租赁合同是不能毁约,对于毁约者肯定要承担赔偿的责任;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


·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
      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当当事人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他方在在验收之后会支付一定的报酬,作为承揽人在他方拒付报酬时就会行使留置权,作为承揽人我......


·最新的个人社保费率是多少?
      员工入职后,在次月就可以享受到社保待遇了。社会保险是基本的劳动福利,对员工非常重要。按照规定,社保的缴纳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比例不一样......


·交通事故诉讼产生的误工费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诉讼产生的误工费标准是多少?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


·股权投资的渠道有哪些?
      股权投资的渠道有哪些?一、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


·打牌出老千属于诈骗吗
      赌博出老千算是诈骗罪。赌博出老千的行为虽然具有诈骗的性质,但是行为人更多的是出于营利的目的,此行为构成的犯罪应当是以赌博罪定罪处罚。诈骗罪是......


·著作权转让协议应包含的条款是什么?
      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主要赔偿哪些费用?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主要赔偿哪些费用?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主要赔偿的费用包括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还有护理费用,医疗费用,交通费用,《机动车交通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