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中国对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城市规划用地,房屋建设用地,都是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才可以正常使用的,那么,如果徇私舞弊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法院应该怎么判呢?下面我们就来跟您讲解一下。
  
  一、什么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概念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从概念上来看,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行为人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须出于徇私的动机。
  (三)行为人客观上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行为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这里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征用、占用土地的申请予以批准。
  (四)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怎么判
  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情形之一的: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四十亩以上的;(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特别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六十亩以上的;(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它土地一百亩以上的;(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它耕地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5)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恶劣情节的。以上的描述就是关于详细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量刑标准了,相信您都已经明白了,非法批准征用土地和受贿等罪名掺杂在一起,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判处3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


·有医患纠纷怎么投诉,处理医患关系的流程是怎样的
      有医患纠纷怎么投诉,处理医患关系的流程是怎样的?在生活中,医患纠纷是时常都有发生的,起因也是各种各样的,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不能直接向人民......


·工厂倒闭工资比例是多少?
      工厂倒闭工资比例是多少?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产业结构也在进行不断的调整,相应的就会有很多工厂倒闭,工厂倒闭后依旧需要对员工进行工资补偿......


·疫情期间员工上班工资补贴是多少?
      疫情期间员工上班工资补贴是多少?疫情期间只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可以获得工资补贴,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300元,参加......


·合作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合作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是如何规定的?我国《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


·顶替酒驾的人怎么处理?
      顶替酒驾的人怎么处理这里有两种情况:1、首先看酒驾的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如果是,那么谁顶替的,顶包这个人就涉嫌包庇罪,会被追......


·疫情期间如何严厉打击经营者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根据我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在依法降价......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条件是什么
      当前社会大部分家庭都拥有属于自己的车辆,但交通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快速发展,这使得交通事故在当前社会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在出行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结婚证丢失了能办理离婚吗
      结婚证丢失了能办理离婚吗结婚证丢了一本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进行离婚登记。按照法律的规定,双方离婚需要注销结婚证才能从法律上解除夫妻关系。所以,......


·买房子签掉合同还能毁约吗?
      买房子签掉合同还能毁约吗可以毁约,就看买房签了合同想毁约的理由是不是合法了。如果无任何正当理由要求撤销合同就是不履行合同,是违约行为,自然要......


·交房时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购房者给了房款之后一段时间才会实际收房,其实也就是开发商向其交房。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交付商品房的钥匙就行了。此时对于购房者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