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是怎么量刑的

故意伤害与抢劫其实都是比较严重的行为,除了会给受害人的人身造成损害外,其中抢劫往往还会给受害人造成物质上的损害。因此,我国《刑法》对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那究竟对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是怎么量刑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故意伤害罪是怎么处罚的
  
  达到了故意伤害的定罪标准,满足构成故意伤害主客观要件,依据主观恶意和客观结果的程度不同,量刑标准也不一。具体来说,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二、对抢劫罪是怎么处罚的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从《刑法》的规定中,我们对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的量刑标准进行了了解。无论是在对哪个犯罪进行处罚的时候,此时都是要充分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情节,这样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而对于一审法官作出的判决,如果被告人不服的话,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深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比例有哪些规定?
      现在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各个城市工作和生活的人,就变得越来越重视自己的利益保障问题。其中影响力最为巨大的就是五险一金的涨幅。我国也在积......


·起诉离婚需要交多少钱,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公司来说,有独立的资产是其存在的前提,同样,对于国家机关单位来说,资金也是其存在的根本,故而对于按照流程进行前期是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在......


·政府拆迁厂房赔偿有哪些
      政府拆迁厂房赔偿有哪些?拆迁工作是包括很多种的,主要是有房屋拆迁、厂房拆迁等,我们在进行处理不同的情况的拆迁的时候,我们是有不同的补偿政策的,......


·当事人如何申请冻结诉讼标的物?
      当事人如何申请冻结诉讼标的物?一、当事人如何申请冻结诉讼标的物?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


·合同形式有哪些 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的订立有具体的形式,而这点也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格外注意的。而现实中,其实很多时候当事人签订合同都是采用的书面形式,不过这并不代表只......


·房屋租赁税谁交?
      房子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代表了一种多情感的符号,它是家、是父母、是妻儿,代表着温馨与安全感。由于近年来房价偏高,不少人选择租房子而不是买房子。而......


·没有合同欠钱不还怎么办?
      没有合同欠钱不还怎么办?1、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2、......


·精神损害费的定义和精神损害赔偿的上限
      精神损害费的定义和精神损害赔偿的上限在民事赔偿中,经常会听到精神损害赔偿,那么精神损害费的定义是什么?精神损害费的收费标准?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


·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一、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1、非法拘禁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内涵不同所谓非法拘禁罪,是指以非法扣押、......


·欠钱不还的人准备当兵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人准备当兵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


·劳动关系终止后要求工伤待遇是否合理
      劳动关系终止后要求工伤待遇是否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