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员工量刑是怎样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构成与量刑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想找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推荐使用下方【刑事辩护律师查询系统】,将为您筛选适合您需求的资深口碑律师,方便快速选择。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依据《刑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依据《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到刑事追究:
(1)发行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2)伪造政府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3)股民、债权人要求清退,无正当理由不予清退的;
(4)利用非法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5)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依据《刑法》,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依据《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受到刑事追究:
(1)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显而易见,根据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数目不同,量刑结果也是不一样的。但是无论怎样,都不应该通过非法手段,吸收公众存款,影响他人钱财安全。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房子平估的规定?
离婚房子平估的规定有哪些离婚分割房产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而非购房时的价值。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习惯以购买时的价格计算及分......
·做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具体有哪些
做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具体有哪些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
·离婚抚养费一次给还是按月给?
现实中,我们发现有的家庭中支付孩子抚养费是一次性给的,但更多的却是按月进行支付。那到底夫妻离婚抚养费一次给还是按月给呢?对此,其实我国法律中也......
·股权转让收益纳税地点是哪?
股权转让收益纳税地点是哪?一、股权转让收益如何纳税?通常,股东的股权转让收益为个人的合法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最新下达的......
·公司倒闭可以辞退孕期女员工吗?
公司倒闭可以辞退孕期女员工吗?一、公司倒闭可以辞退孕期女员工吗?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孕期女职工。这是对女职工最基本的权益保护。公......
·建筑工程工人纠纷怎么处理
建筑工程工人纠纷怎么处理一、建筑工程工人纠纷怎么处理建筑工程工人纠纷处理也应当遵循《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
·一、假离婚财产分割后是否还可以重新要求分割?
一、假离婚财产分割后是否还可以重新要求分割?1、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此种情况下,发生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就比较简单。首先,办理......
·出车祸了保险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出车祸了保险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
·昆明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内容?
昆明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内容?一、昆明征地补偿新标准(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违法?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违法?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是不违法,因为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他能够非常自由的选择适合自己的用人单位特点的这样一种工作方面的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