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女人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近年来,我国城市居民的离婚率居高不下,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都是由女方提出的,这时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的问题。双方最好能够协商解决这些事情,以免走到诉讼那一步。对于双方来说,离婚都是一个大事情,那么,女人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女人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子女已经是成年人,与分割财产没有关系。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无论哪一方先提出离婚,都不有影响。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的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讲到这里,您应该对女人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在离婚案件中,不管是哪一方提出的离婚请求,针对共同财产部分,都应该平均分割,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内容,双方可以协商确定,通过签署离婚协议书给予明确。经协商不成的,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遗赠在什么时候是有效的
      遗赠在什么时候是有效的遗赠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辅道右转算不算闯红灯?
      辅道右转算不算闯红灯?1.如果是圆形交通信号灯,那么红灯亮起时在右转道上的车辆是可以直接右转的,但不可以妨碍其他放行车辆还有后方和右方道路上的行......


·工期延误违约金无效合同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期延误违约金无效合同法是怎么规定的?工期延误违约金无效合同法的规定有:工期延误时,应当支付违约金,但如果违约金认定的标准高于法律中规......


·借条司法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借条司法管辖权规定是什么?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


·企业法人变更后原有债权债务
      企业法人变更后原有债权债务企业法人变更是公司变更事项的一种,若是被遇到有的人把带债务的企业作为抵押,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怎么应对,......


·重庆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重庆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2013年7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很多重庆市市民因为未及时关注等问题,仍然对重......


·精神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精神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一方婚内精神出轨离婚不属于婚姻法所认定的过错,因为诉讼离婚多半不太现实,但要是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话,也是有可能的,这......


·调解书格式是什么样的呢
      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工作的过程中,都会有矛盾发生。有矛盾就需要解决,调解是解决矛盾的一个很好的方式,调解有时候能高效地解决事情。调解能节......


·一般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标准是怎样的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地提高,所以需要诉讼至法院解决的争议也就相对以前要多了。但因为当事人......


·使用权房继承分配方法是怎样的?
      1、对于可以继承的使用权房分配方法是由死亡者配偶、子女协商分配。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


·定罪量刑情节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对于一些犯罪行为,肯定是需要定罪量刑的,而且只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才会对此进行定罪,否则任何行为都不会构成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