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构成非法行医罪,处罚多少

构成非法行医罪,处罚多少钱
  
  非法行医罪在我国刑法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罚金,情节严重还会更高。曾经就有人问过我们,如果判处罚金,具体会处罚多少钱了?下面,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你做一个参考。
  
  一、非法行医罪的处罚多少钱
  
  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如果构成非法行医罪,是会被判处罚金的,但是具体罚多少钱,法官有一个相对自由裁量权,要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而定。
  
  二、非法行医罪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
  
  三、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我国法律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因此,如果没有取得医生职业资格证而为他人治病的,会构成非法行医罪,不仅会被判处罚金,还可能被判处刑罚,至于判多久要根据犯罪分子的情节轻重而定。要是你正处于相关法律纠纷中,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将给你提出合理的建议来帮助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找人打架怎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


·普通合伙不需要注册资本吗 一、普通合伙不需要注册资本吗?
      普通合伙不需要注册资本吗一、普通合伙不需要注册资本吗?不需要,普通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没有要求的,合伙企业或者一人公司,这种公司的级别比工......


·中介加盟遭受损失如何维权?
      现在很多服装店都是加盟连锁经营的,不少人在创业之初,会选择加盟的方式,这样压力相对较小。加盟某一品牌后,双方要签订一份合同,这是很重要的,如......


·驾驶人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在反应速度、判断能力、视觉听
      驾驶人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在反应速度、判断能力、视觉听觉等方面将会比正常身体条件下弱化很多,尤其是达到醉酒状态的时候,强行驾驶机动车辆......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合同终止是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也就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


·医疗纠纷鉴定法院是怎么要求的?
      医疗纠纷鉴定法院是怎么要求的?现代社会医疗纠纷已经成了一个很大的隐患,一方面医者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需要施救的人的不到最好的救治,......


·交强险和是商业险的区别
      交强险和是商业险的区别主要是什么交强险和是商业险的区别主要是什么?一、赔偿的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夫妻二人共同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夫妻二人共同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夫妻二人共同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婚姻法》规定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


·裁员20年以上员工要怎么办
      裁员20年以上员工要怎么办因生产经营困难裁员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一、已经退休的老年人遇交通事故有没有误工费赔偿?
      一、已经退休的老年人遇交通事故有没有误工费赔偿?只要有工作单位,有收入证明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


·通风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3如何规定?
      在施工过程中,通风和空调工程施工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因此,对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的质检规范也很严格。相关通风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制定能够约束施工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