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司法鉴定重伤的范围是什么?

在生活中发生纠纷有时会动手,在调解纠纷时,一般要对伤势进行司法鉴定,才能判定是不是能立案。如果司法鉴定的结果是轻伤或者微伤,不能被立为刑事案件,如果是重伤,可以申请立案。因此司法鉴定重伤的范围决定了何种伤势能够立案,司法鉴定重伤的范围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重伤的范围是什么?
  
  第一条 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第二条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性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 鉴定损伤程度的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委托、聘请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时,鉴定人有权了解与损伤有关的案情、调阅案卷和病历、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保守案件秘密。
  
  第五条 损伤程度的鉴定,应当在判决前完成。
  
  二、被打伤后多久做做司法鉴定有效
  
  被打伤后,伤情鉴定就应该尽快做,如果做评残鉴定就得到出院后病情完全稳定后再做。 公安机关说需要做司法鉴定才能立案,应当是指立刑事案件,这应当取决于受害人的伤情是否属于轻伤或者重伤。如果鉴定结论为轻微伤,公安机关不能立刑事案。而受害人是否构成伤残,病情稳定或者治疗终结均可做司法鉴定。故此,有些情况(比如病情稳定)无需出院即可做司法鉴定。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评定时机 伤残鉴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在司法鉴定中,如果受到的伤害属于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中的一条就属于重伤。对于伤势的鉴定应该在判决之前完成,而且鉴定时要实事求是,在鉴定完成后要对鉴定结果保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劳务超过6万退税怎么办理?
      劳务超过6万退税怎么办理?一、劳务超过6万退税怎么办理?第一步:下起“个人所得税”APP第二步:注册登录点击右下角个人中心登录,填写所要填的......


·隐名股东实质说法是什么?
      隐名股东实质说法是什么?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


·犯罪嫌疑人没到案能不能批捕?
      一、犯罪嫌疑人没到案能不能批捕?犯罪嫌疑人没到案还是可以进行批捕的。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但经批捕后逮捕,则可继续羁押,一般侦查期限是两......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时间为多久?
      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之后,经由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之后,劳动者就有权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然而,工伤认定的过程却较为复杂,伤残等级的鉴定时间根据受伤......


·关于祖宅继承条件是什么?
      关于祖宅继承条件是什么?祖宅的继承条件应当根据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的继承人,在同一农村集体中进行继承处理,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团体内流通。依据《土地处......


·一、丈夫去世有遗嘱如何公证?
      一、丈夫去世有遗嘱如何公证?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明,......


·小企业融资方式类型有哪些?
      一、小企业融资方式类型有哪些?小企业融资方式类型有:一、内源融资方式:内源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者股息,不会由于资金来源于企业内部不......


·假如非法集资30万怎么判刑
      因为涉及非法集资的罪名有二个,所以根据罪名不同判刑结果也不同,那么如果非法集资30万怎么判刑呢?不同非法集资所要接受的刑罚不同,下面我们从非法......


·房产土地使用年限50年是什么意思?
      房产土地使用年限50年是什么意思?近几年,我国的土地价格涨幅不断增高,土地也成为越来越稀缺的资源。国家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规定了个人以及单位在......


·民事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什么
      民事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什么一、民事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


·没离婚能申请小孩的抚养权吗?
      没离婚能申请小孩的抚养权吗?没离婚不可以申请抚养权,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