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包括哪些要件 关于行政行为,其实也是有具体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包括哪些要件
  
  关于行政行为,其实也是有具体的分类的。并且不是所有由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作出的行政行为就一定是有效力的,因此实践中需要判断一下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行为的分类也是比较多的,那究竟包括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包括哪些要件
  
  1、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
  
  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主体要件。主体合法是指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
  
  权限合法是指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为,这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权限方面的要件。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
  
  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内容要件。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是指行为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所谓行政行为内容适当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明确、适当,而且应当公正、合理。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所谓程序是指行政行为的实施所要经过的步骤、方式、顺序以及时限。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法定程序,任意作出某种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
  
  (一)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1、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2、具体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二)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1、羁束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依严格法律规范实施的行政行为;
  
  2、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依法自由裁量实施的行政行为。
  
  (三)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
  
  1、依职权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直接依法定职权实施的行政行为;
  
  2、应请求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在相对人提出申请后依法实施的行为。
  
  (四)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
  
  1、附款行政行为指主体实施的附有一定条件限制的行政行为;
  
  2、无附款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不附条件的行政行为。
  
  (五)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特定形式
  
  1、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某种方式或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2、法律没有明确行政行为的具体形式,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作出各种形式的行政行为。
  
  六、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
  
  1、是指设定或确认权益,或者减免义务的行为。
  
  2、是指设定或确认权益,或者限制,剥夺或拒绝确认权益的行为。
  
  那此时其实就是可以不实际执行的,即使在执行之后才发现不合法,那此时也是可以要求作出赔偿。至于行政行为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有不同的分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网上投保意外险为什么得不到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


·医学隔离期间算年假吗
      应疫情原因用人单位放假的不可使用职工带薪年休假、福利假、调休等抵扣假期。人社部就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发布......


·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是怎样的?
      在重组家庭当中,可能会出现继父母子女关系。若此时继子女尚未成年的话,通常继父母是与其亲生父亲或母亲一起共同抚养继子女的。那要是日后继父母与自......


·批捕了就一定会判刑吗 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批捕了就一定会判刑吗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


·处理非法集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虽然目前我国的刑法当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非法集资罪罪名,但是我国公检法机关在处理非法集资的时候,也是有其他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的。我国政府部门对......


·武装押运公司改制有什么规定
      武装押运公司改制有什么规定武装押运公司改制有什么规定武装押运公司成立的条件《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


·董事会章程范本是怎样的
      董事会章程范本是怎样的董事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董事会的运作,有效发挥董事会的决策和监督功......


·如何评析湖北海事海商案件中海运赔偿问题?
      如何评析湖北海事海商案件中海运赔偿问题?现在如果说货物很多的话,并且不适合陆路运输的话很多人都会选择海上运输,但是您知道海上运输也是存在一定......


·可以利用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利用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不可以,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向用人单位提出,而不应该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因为......


·社保是什么意思
      职工成功的进入一家公司,该用人单位就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也会为劳动者办理社保。很多人都只知道缴纳社保,就不知道社保具体是干什......


·借条签名很潦草起诉有效吗
      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法律规定,只要签名人具有相应的zhi民事行为能力,并是由其本人签名的,其签名就有法律效力。至于签名人是用什么字体签名,对签名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