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抹灰工程的质量要求是什么?

抹灰工程的质量要求是什么?
  
  工程质量一直以来是我国的重视的工作,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很多关于质量的问题,例如建筑楼房,桥梁道路等出现了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着严重影响广大人们群众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因此国家对于质量把控很严格,那抹灰工程的质量要求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评定方法
  
  一、质量控制内容
  
  1、主控项目
  
  (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湿润。 (2)一般抹灰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3)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抹灰层与基层之间的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
  
  2、一般项目
  
  (1)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抹灰表面平整。
  
  (3)抹灰层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上,罩面石灰膏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4)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3、施工中常出现质量通病
  
  (1)门窗洞口、墙面等处抹灰空鼓、裂缝,其主要原因如下:
  
  1)门窗框两边塞灰不严,墙体预埋木砖间距过大或木砖松动,经门窗开关振动,在门窗框周边处产生空鼓、裂缝。处理办法:设专人负责门窗框缝堵塞。
  
  2)基层清理不干净或处理不当,墙面浇水不透,抹灰后,砂浆中的水分很快被基层(或底灰)吸收。处理办法:认真清理和提前浇水。
  
  3)基底偏差较大,一次抹灰过厚,干缩率较大。处理办法:分层找平,每遍厚度宜为7~9mm。
  
  4)配制砂浆和原材料质量不好或使用不当,必须针对不同基层配制不同的砂浆,同时加强对原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
  
  (2)抹灰面层起泡,有抹纹、开花(爆灰仔)。主要原因有如下几点: 1)抹完面层灰后,灰浆还未收水就压光,因而出现起泡现象。处理办法:适时掌握压光时间。
  
  2)底灰过分干燥,又没有浇透水,抹面层灰后,水分很快被底层吸去,因而来不及压光,故残留抹纹。
  
  3)淋制石灰膏时,对过大灰颗粒及杂质没有过滤好,石灰膏熟化时间短。抹灰后,继续吸收水分熟化,体积膨胀,造成抹灰面出现开花(爆灰仔)现象。
  
  (3)抹灰表面不平,阴阳角不垂直,不方正。主要是抹灰前吊垂直,套方以及作灰饼不认真。
  
  (4)门窗洞口、墙面、踢脚板、墙裙等面灰接槎明显或颜色不一致。主要原因是由于操作时施工缝留设位置不当。处理办法:施工缝尽量留在分格条、阴角处或门窗框边。
  
  (5)管道抹灰不平。主要是工作不认真细致,没有分层找平,压光。
  
  二、成品保护
  
  1、推小车或搬运东西时,要注意不要损坏口角和墙面。抹灰用的大杠和铁锹把不要靠在墙上。严禁蹬踩窗台,防止损坏其棱角。
  
  2、拆除脚手架要轻拆轻放,拆除后材料码放整齐,不要撞坏门窗、墙角和口角。
  
  3、要保护好墙上的预埋件、窗帘钩、通风篦子等。墙上的电线槽、盒、水暖设备预留洞等不要随意抹死。
  
  4、抹灰层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挤压,以保证灰层有足够的强度。
  
  5、要注意保护好楼地面面层,不得直接在楼地面上拌灰。
  
  工程质量一直以来是很多人担心的问题,近几年也会出现很多关于工程质量的问题,但是很多时候工程质量还是会出现问题,主要原因就是工程质量监管的不够严格,在法规中有详细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有哪些?一、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在项目管理中,没有风险的合同是绝对没有的。过去,企业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由于合同风险防范......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就会涉及事故责任认定和交通事故理赔的相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就会涉及事故责任认定和交通事故理赔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交通事故中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方的认定和具体的交通事故理赔流程又是怎......


·留置权转让是否可以?债权转让有哪些
      留置权转让是否可以?债权转让有哪些类型?基本前提是什么?留置权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有时候也对自己的留置权无从入手,这个时候就会思考留置......


·行政强制措施能否诉讼?
      行政强制措施能否诉讼?一、行政强制措施能否诉讼?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8类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行......


·根据婚姻法规定同居多久算自动离婚?
      根据婚姻法规定同居多久算自动离婚?根根据婚姻法规定同居多久都不算自动离婚,因为同居的话,他仅仅是两个人在一起共同的生活,不论是生活多长时间的话......


·构成轻微打架怎么处理解决?
      与别人出现矛盾就极容易在愤怒的情绪下与对方开始了厮打,此时作为成年人对于打架后果有了理性的认知而在对方出现轻微的伤情之后就停止了,但尽管是轻......


·工程纠纷起诉状的注意事项的介绍
      工程纠纷起诉状的注意事项的介绍工程纠纷起诉状注意事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书证,是指用文字记载人的思想或行为......


·企业在业是什么意思 与存续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在业是什么意思,与存续的区别是什么?企业在通过改制重组后,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形式存在的未上市企业,被称为存续企业,目前还是在正常生产经营......


·公积金财产分割如何分?
      一、公积金财产分割如何分?1、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抄需要进行袭平等分割。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异地起诉退回侦查可以吗?
      一、异地起诉退回侦查可以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是这样规定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的。第一百四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


·一、申请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当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构成违法解雇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两种选择来维护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