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书面要约格式是怎样的

书面要约格式是怎样的?企业之间在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前,卖方往往会向买方发送一个书面的意向书,写清合同金额、支付方式、货物数量等。买方做出承诺后,双方就要选择合适的时间把合同签好。这种书面要约在企业经济活动中比较常见,那么,书面要约格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书面要约格式是怎样的?
  一项完整的要约一定要具备三方面:1、对特定的人发出(方式有口头,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网络通讯设备);2、要约内容具体明确(必须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价格);3、表明一旦承诺便受该要约的约束;要约没有固定的格式,只要具备以上条件即可。而补充条款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条款。
  二、要约的特点是什么?
  1、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能力人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某种行为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发出欲订立合同的要约,不应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效果。2、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中必须表明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3、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发出。4、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内容必须具体。所谓具体是指要约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来加以判断。合同的性质不同,它所要求的主要条款是不同的。所谓确定,是指要约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要约应当使受要约人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思,否则无法承诺。综上所述,要约是双方签署正式合同之前的一种意思表示,要约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书面要约格式是不固定的,只要符合向特定人发出、要约内容明确清楚、对方表示接受后有一定约束力即可。具体条款要约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如果是口头要约,则发出之日即是要约生效的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园林工程质量验收方法有什么
      园林工程质量验收方法有什么园林绿化工程是当前非常常见的国家政府工程建设,不过园林建设一般都是教给社会企业或者是群体承包作业,对此很多人会不放......


·借款?投资?
      案例:袁先生自2017年12月开始,与妻子共同经营一家餐饮公司。目前,餐饮公司仍在经营当中,但是开业后有亏损,未审计具体亏损数额。高先生与袁氏夫......


·网吧转让合同模板格式是怎样的
      网吧转让合同模板格式是怎样的?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家庭电脑、个人电脑越来越普遍,网吧的效益也越来越低,面对困境,有些业主会选择把网吧转让出......


·协议离婚的能否反悔
      协议离婚的能否反悔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据此,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


·刑诉法延期30日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在我国的刑诉法当中,对好多办案程序都是有着时间上的约束的。在正常情况下,公检法机关必须在刑诉法当中规定的时间之内办案、审案,除非一些特定......


·刑法对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


·职务犯罪减刑新规的详细规定有哪些
      一、职务犯罪减刑新规的详细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上市公司融资管理办法有哪些
      上市公司融资管理办法有哪些原则?上市公司为保证已有的融资财产处于安全状态以及接下来资金流动的顺利,要确保达到好的理财效果,避免公司遭受不必要......


·股东瑕疵出资能否影响行使股东权利
      在设立公司的时候,需要原始股东有一定的出资,当然此时的出资可以是实缴也可以是认缴的,具体还要看法律中是如何规定。但现实中,有些股东的出资存在......


·鲁甸征收土地吗,标准是怎样的?
      鲁甸征收土地吗,标准是怎样的?在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很多地方的农村土地都被政府征收了,用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被征地农民,可以拿到一笔补......


·为干涉婚姻非法拘禁该怎么处理
      现代社会中,婚姻都是自由的,父母虽然可以为子女的婚姻提供一些建议、参考,但却不能很强硬的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不过现实中,却有父母为干涉婚姻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