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虽然大多数的刑事犯罪都是由一般主体构成,即只要是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那么就可以构成大多数犯罪。但有一些比较特殊的犯罪,往往会对犯罪主体有特殊的要求,我们知道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那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谁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是怎样认定的
  
  (一)侵占罪的数额问题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遗忘物、埋藏物的,只有在数额较大的情况下才构成侵占罪。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刑法和司法解释均未予明确。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普遍比照盗窃罪的数额标准,而最高人民法院对盗窃罪的“数额较”、“数额巨大”规定了一个浮动的数额,授权各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浮动数额范围内制定具体数额,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盗窃罪数额较大规定为一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一万元以上。
  
  (二)侵占罪中的其他严重情节
  
  侵占罪中的“其他严重情节”,刑法和司法解释都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学者们的观点也不相一致。目前,被司法机关接受的是周道鸾、张军的观点,认为“其他严重情节”是指侵占数额达到了数额较大以上并具有以下情节:
  
  第一,侵占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
  
  第二,侵占他人重要生活资料或生产资料;
  
  第三,侵占他人财物行为引起他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劝阻仍拒不交出财物;
  
  第四,将侵占财物肆意挥霍,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
  
  第五,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仅是决定侵占罪处罚轻重的主要依据,而不是唯一标准。
  
  因此在处罚侵占罪时,既要坚持以侵占罪数额为主要依据,又不忽视其他情节因素,如犯罪动机、目的、犯罪手段、方法等,才能真正贯彻好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阅读了上述内容之后,我们可以知道法律中规定的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就是一般主体,这点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要求不同。而由于刑法将侵占罪规定为自诉案件,所以,侵占案件的被害人需要自行收集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事诉讼中辩论的原则适用阶段具体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辩论的原则适用阶段具体内容是什么?民事诉讼中规定了几种原则适用于民事案件审理中,辩论原则就是其中的一种,辩论原则不仅是民事诉讼中独......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受理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那么基本上不会发生一些争执,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通常都会对离婚财产发生一些纠纷,因此在我国许多人都想要清楚......


·个人所得税退税一般多久到账?
      个人所得税退税一般多久到账?个人所得税退税一般半个月左右到账,退税款最快三个工作日到账,最慢三十个工作日到账。如果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仍未收到退......


·储蓄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储蓄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储蓄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储蓄合同的效力有哪些?在当下这个法制社会,只要我们在银行储蓄,银行就要依法对我们的存款负责,并且立刻产生储蓄合同效......


·交强险保险费是多少
      交强险保险费是多少钱一年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交付给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是是根据法律强制规定交付的,不得根据当事人意......


·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一、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1、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条件(1)有明确的被告;(2)有明确的诉讼请......


·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们您都知道,尽管现在网络技术发达,但还是有很多人对于网络操作不熟练,比如,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可以通过网签实现,那么,买卖二手房网签可以不......


·鱼塘征收有什么赔偿标准
      鱼塘征收有什么赔偿标准众所周知,拆迁赔偿的标准在不同的地区会有所区别,这主要是由于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同时,拆迁赔偿也会因原有地的性......


·单位是否可以拖欠年终奖
      年终奖并不属于法定的工资报酬中的一种,因此现实中要是出现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年终奖的情况,很多劳动者拿到就不晓得应该怎么处理了。那从法律角度分析......


·没按公司制度辞退员工怎么处理?
      没按公司制度辞退员工怎么处理?一、没按公司制度辞退员工怎么处理?没按公司制度辞退员工需要对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


·孩子生出来结婚证没领是否罚款?
      孩子生出来结婚证没领是否罚款?没领结婚证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是要交纳罚款的,也就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非婚生育征收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