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拆迁政策有哪些规定

拆迁政策有哪些规定
  
  拆迁政策有哪些规定
  
  (一),这几类房子没有证件也要赔偿
  
  农民家中从祖上流传下来的房屋,尤其是从20世纪50年代到60年带这段时间流传下来的房屋,由于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即便是没有任何证件也算是合法的,可以获得全额补偿。新房新规矩,老房老规矩。简单来说,只要房子建造时是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的,都可以获得赔付。代代相传的祖屋,只要认定成功即可获得赔付。因城市发展需要规划拆迁的房子,这种情况多见于城市周边。
  
  (二),新增拆迁过渡费
  
  农民在拆迁时可以获得最低2万元的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租赁费、每户2万元)等。
  
  (三),双向补偿方法
  
  房子被拆迁后,不仅可以领取到农民房屋的补偿,另外还有一份针对宅基地的补偿,如果家里或朋友家被拆迁了,到时候千万不要少领了!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民个人,因此在之前的拆迁补偿中,只有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不过从2018年开始,农民不仅可以领到农村房屋的补偿,而且还可以领取宅基地的补偿,实行双向补偿制度。从明年开始,拆迁补偿范围将不仅限于农村房屋,将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农民的固定财产:农房以及房屋内的装修;另一方面,其他财产:地上附着物补偿比如农民的果园菜园,或者水井厕所等。
  
  (四),拆件补偿的两种方式
  
  补偿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金钱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的农民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农民朋友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种!
  
  (五),拆迁补偿金算法
  
  拆迁补偿金额=宅基地面积乘每平补偿单价 农民房屋估价 安置费 附着物 其他建筑物,被拆迁的补偿范围:包括农民的房屋、房屋的装修、以及院内附着物,如农民自家种的果树、蔬菜等;还有厕所、水井等建筑。其次就是对农民的安置费用,今年的赔偿标准是:1900元/平方米;砖房2400元/平方米;锤击或预制砖混凝土结构,住房2800元/平方米;建筑(超过两)3300元/平方米;使用等效的赔偿原则(较低)的附件;安置补助费。
  
  (六),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一般按市场价位进行补偿,目前家用电器移机费:空调200元一台;有线电视150元一户;电话移机88元一部;热水器100元一台等等.如拆迁时市场价格提高也相应提高补偿。
  
  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地方政府下发拆迁的安置补偿方案为准)
  
  (七),严禁的三种拆迁行为
  
  国家明令禁止以下三种拆迁行为:
  
  1、强拆暴拆等行为被禁止;
  
  2、农村拆迁政府必须发布相应的拆迁文件,文件中涵盖拆迁的费用补偿,拆迁事件,以及农民的迁移事件等等;
  
  3、禁止先拆迁后补偿的行为。做好取证工作。
  
  房子被暴力强拆时,尽量拍照取证,主要拍领导以及强拆的过程等,对后续启动法律程序,确认强拆主体、确认强拆行为以致申请国家赔偿都很有帮助,一旦强拆已经发生,就不能挽回,此时只有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才能尽可能地弥补损失,获得补偿。此时当事人应该立即联系征地拆迁方面的专业律师,通过律师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熟练的诉讼、谈判技巧,利用前期收集的证据和资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从上面可以看出,国家在拆迁方面越来越规范化,这样可以有效的减轻被拆迁方与拆迁方的矛盾,我们要知道,当房屋遭遇强拆或者补偿不合理时,我们一定要冷静的处理,收集好相关证据以便后期提起诉讼,切记不可采用极端方式,否则只会得不偿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合同的签约和履行情况说明怎么写?有哪些
      合同的签约和履行情况说明怎么写?有哪些约束力?一、合同的签约和履行情况说明怎么写合同的签约和履行情况说明属于企业法务中合同管理部分合同的签约情......


·股东变更章程修正需要在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吗?
      股东变更章程修正需要在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吗?需要的,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


·医疗纠纷鉴定结论质证技巧有哪些?
      医疗纠纷鉴定结论质证技巧有哪些?一、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鉴定单位以及鉴定人均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否则所出......


·因打架牙齿被转算不算工伤 一、因打架牙齿被转算不算工伤?
      因打架牙齿被转算不算工伤一、因打架牙齿被转算不算工伤?打架受伤的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从反面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


·哪些行为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哪些行为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行人出现以下行为容易造成交通事故:1、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2、横过没有人行横道的......


·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 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如何区分单位作品和职务作品?
      如何区分单位作品和职务作品?单位作品和职务作品的创作者不同,著作权归属当然也不相同。单位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单位作为作品创作者享......


·偷税漏税没有证据可以查吗?
      偷税漏税没有证据可以查吗?一、偷税漏税没有证据可以查吗?偷税漏税没有证据可以查,只要接到相关的举报的线索,都可以进行调查。举报人需要提供的......


·公司裁减人员有哪些限制
      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公司如果要对内部人员进行裁减的话,首先需要达到裁员的标准,之后,才是允许公司裁减人员的。同时,在实际裁剪公司员工的时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