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开荒地的所有权属于谁

开荒地的所有权属于谁一、开荒地的所有权属于谁《根据土地法》规定,开荒地的使用权归开荒人,但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如果拥有使用权,可以补办承包证。开荒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开荒人,但是需要签订承包合同,另外如果被占用,赔偿是根据土地的受益来算的,所以不一样的地赔偿是不一样的。农村集体土地应当通过签订承包合同后才能取得承包权,如果没有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村集体有权收回该处山地。但村集体在收回该山林的时候应当赔偿你的开荒投入或损失。二、开荒地的所有权的法律依据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承包经营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承包方所种植的林木及收获的果实的所有权和因治理水土流失而新增加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第四十七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只要我国的土地所有制不发生改变。作为开荒人,在开荒成功之后需要跟国家补上承包证,签署相关的承包合同,如果国家方面有需要去使用这篇土地,国家会根据土地的收益值给与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随着我国经济与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的问题是越来越严重,国家对于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方面有明确的规定,近几年正......


·刑事案件第二次退侦通知律师吗?
      刑事案件第二次退侦通知律师吗?刑事案件第二次退侦不通知律师,检察院第二次退回公安进行补充侦查后,公安应当在1个月内侦查完毕,再次将证据材料提交......


·小企业融资问题贷款银行信贷问题是什么?
      小企业融资问题贷款银行信贷问题是什么?中小企业在发展经营过程中,经常回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融资难也成为了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尽管现在融资渠道......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参股新三板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参股新三板是什么意思?新三板在当代社会是比较时髦的一个名词,新三板市场原来指的事进行转让的试点。但是在现在社会,很多人都会选......


·关于行政拘留处罚期限折抵的情形是?
      关于行政拘留处罚期限折抵的情形是?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


·婚后证劵增值部分是否为夫妇共同财产
      婚后证劵增值部分是否为夫妇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


·一方与小三非法同居起诉离婚怎么处理
      现代社会是一个逐渐开放的社会,但与之对应的不好的是,很多人对婚姻出现了不忠的现象,“小三”这个词也已经不再罕见,如果被发现与小三非法同居,大......


·怎样向法院起诉追债 追讨债务如何起诉
      怎样向法院起诉追债追讨债务如何起诉一、怎样向法院起诉追债1、诉前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


·物业公共收益费用?
      物业公共收益费用有哪些方面一、物业公共收益费用有哪些方面1、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


·管辖权转移的时间规定有哪些?
      管辖权转移的时间规定有哪些?民事案件管辖移送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


·民事诉讼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民事诉讼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民事诉讼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民事诉讼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起诉状1、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