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先履行抗辩权顺序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顺序是什么
  履行抗辩权顺序是当事人互负债的时候,是会有先后的履行顺序的。在我国传统的民法上,那些在同一时间内履行抗辩权的和那些不安抗辩权的理论的,却是没有顺序的去履行抗辩权的。那么对于这先履行抗辩权顺序去搜集了一些相关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去更好地了解它。
  
  一、顺序履行抗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双方债务有先后履行的顺序;
  
  3、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
  
  4、应当先履行的一方请求应后履行的一方履行。
  
  二、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什么?
  
  1、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一方因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后履行一方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各玩各的!)。
  
  3、因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不构成违约。
  
  三、先履行抗辩权顺序法学定义是什么?
  
  在传统民法上,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无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我国合同法第67条首次明确规定了这一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这是它不同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处。
  
  值得提出,“顺序履行抗辩权”这一名称并非唯一,使用的人也比较少。不过,2008年司法考试卷三第57题选项A使用了“顺序履行抗辩权”一词。另有在同一以上使用“先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等词语的。仔细说来,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比如“先履行抗辩权”强调先履行一方应先履行其债务;“后履行抗辩权”则强调抗辩权人本身履行的后在性。
  
  快速区分3个“履行抗辩权”:
  
  1.顺序履行抗辩权—— “对”先履行人的抗辩权;
  
  (该抗辩权的行使主体都是后履行义务人,行使对象都是 先履行义务人;有的人称其为“先履行抗辩权”,有的人称其为后履行抗辩权,其实是一回事;)
  
  2.不安抗辩权——“对”后履行人的抗辩权;
  
  3.同时履行抗辩权—— 任一方“对”其对方都可以行使;
  顺序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的双务合同中。首先去履行的一方会因为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会停止履行自己的义务,后履行的一方仍然有权去拒绝履行的要求,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如果你还有所不了解,你可以去咨询相关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受贿共犯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受贿共犯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我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受贿罪共同犯罪也必须符合刑法的这一规定,其犯罪......


·民法总则撤销权的时效是多久?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为了符合时代的发展,《民法典》的编纂一直在修改或者新增,其中关于撤销权的相关条......


·什么叫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提到有期徒刑,相信您都是比较清楚的,这属于我国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当然同时也属于人身刑。实践中,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时候判处有期徒刑的是多......


·刑事案件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再审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


·上海股东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
      上海股东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上海有限公司法人及股东变更需要的资料和流程:一、营业执照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1、股东会决议(原股东和新股东各一份......


·责任方开车逃逸怎么处理方法?
      责任方开车逃逸怎么处理方法?可以通过拍照或者视频的方式来留下证据,并提交给交警部门,由交警部门对逃逸方进行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


·一、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问题?1、事先审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通常,如果开发商有房屋的预售许可证,将有相关的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书等。因此,......


·从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是什么?
      从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是什么?从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该义务是否是随着主义务一起产生的,主要区别如下:第一、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哪些刑事案件中可能会因为犯罪人的行为给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了损害,而在进行刑事诉讼的时候,也是可以同时提起附带......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公证费规定是什么?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公证费规定是什么?1、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2、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


·抚养权归男方但女方带是否可以拿回抚养权
      随着男女观念的发展,离婚案发生的频率也日益增多,很多离婚家庭会有小孩,法院会依据离婚夫妻经济等各方面情况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但如果出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