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起诉离婚房屋拍卖多久?

离婚的人数在不断的增加相应的离婚上的问题也在不断的发生,离婚房产就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当你无法进行偿还的时候,贷方就会按照规定起诉到法院要求拍卖你的合法房产来进行偿还贷款,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那么起诉离婚房屋拍卖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起诉到拍卖房子要多长时间
  
  起诉完了,得等判决。判决你胜诉了之后,还要去立案执行,执行期间,如果如果被告有钱赔偿,那都不用拍卖房子。如果被告那房子还是唯一的小户型生活住房,还不能被拍卖。
  
  执行期间的拍卖程序也很多,要出具先张贴产权异议公告,法院再选评估机构,评估完了再送达评估报告,这些都有异议期限的。评估报告过了异议期,法院再委托拍卖。从起诉到拍卖。正常走下来,要一两年左右。
  
  二、相关知识:房地产拍卖的原则
  
  房地产拍卖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因此拍卖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体现在,一是拍卖程序要合法。拍卖人和委托人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拍卖事宜。二是拍卖物的要合法。拍卖人在接受拍卖委托时必须要求委托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拍卖标的和物的产权证明。
  
  (2)报价最高者应买的原则。房地产拍卖的买受人必须是报价最高者。
  
  (3)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拍卖人不得以竞买人身份或委托他们代为竞买,也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和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房地产拍卖的具体条件
  
  (一)房地产拍卖标的应具备的条件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转让的房地产通常情况下不得拍卖:
  
  (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的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房地产产权证书);
  
  (2)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
  
  2、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其土地使用权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转让条件:
  
  (1)以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应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二)房地产拍卖竞买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房地产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房地产竟买人也可以是境外的自然人或法人,但需遵循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居住房屋的竞买人只能是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人;非居住房屋竞买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超过此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手续。
  
  从本文的介绍可以看出时间比较长,因为要走的流程比较多。此外本文还介绍了拍卖的原则和条件,房子拍卖难免会有一定的损失,因此双方在解决的时候最好还是以商议为主,避免自己的经济利益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2023年新建房如遇拆迁国家赔偿吗?
      关于房屋拆迁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首先要处理好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而恰恰在这中间需要协调的时候才是最重要的,关于拆迁之后的赔偿问题不妨......


·离婚案立案会有通知吗 ?
      离婚案立案会有通知吗?一、离婚案立案会有通知吗诉讼离婚是离婚的方式之一,很多当事人多诉讼离婚的立案程序不是很清楚,不知道怎么才算真正的立案......


·如何避免协议离婚财产重新分配的发生?
      协议离婚是大多数夫妻断绝夫妻关系的首选,相较于诉讼离婚来说其手续相对简便且耗时较短,而且也不容易“撕破脸皮”。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在协议......


·涉外婚姻公证财产怎么公证
      涉外婚姻公证财产怎么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


·自己书写的遗嘱需要公证吗?
      自己书写的遗嘱需要公证吗自书遗嘱不需要公证,对于遗嘱是否进行公证看个人的需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


·分公司可以履行总公司所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履行总公司所签合同吗?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


·注册商标无效答辩怎么写
      注册商标无效答辩怎么写?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①标题。标题写明答辩状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


·三个股东怎么分配股份
      三个股东怎么分配股份?三个股东分配股份的计算方法是:个人出资额所占比例=个人出资额÷三人出资总额×100%。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给孩子的抚养费支付到多久
      一、给孩子的抚养费支付到多久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网络诈骗刑事立案的标准是多少
      网络诈骗刑事立案的标准是多少?网络诈骗是通过网络社会的虚拟,利用网民投机取巧的的心理进行诈骗,一种新型的诈骗手段。既然网络诈骗是一种新型的诈......


·专利法规定专利权可以转让么
      专利权可以转让么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转让是拥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