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运输公司法人代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运输公司法人代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我们经常谈到的工厂里面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等都一般是公司的法人,公司法人有一定去权利与此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为了运营公司的正常发展要及时去解决各种问题,保障自己的企业发展壮大。那么运输公司法人代表具有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运输公司法人代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民事责任是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典型的案例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61.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63.对法定代表人直接处以罚款的数额一般在二千元以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2.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依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采用罚款、拘留制裁措施,必须经院长批准,另行制作民事制裁决定书。
  
  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或者股份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主要义务有股东出资义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有限责任)的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的义务等。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十四条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零三条 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百零五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济也在不断的增长,随之增长的是我国很多公司企业的发展,我国的企业有很多类型,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分公司形式的企业,以上企业均不具备法人资格,就没有法人代表,所以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有法人代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互联网证据保全
      为保证证据取得方式的合法性、证据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根据网络电子数据的特点,在起诉前最好的取证方法是向当地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经过法定......


·海关关税缴纳期限是多久?
      海关关税缴纳期限是多久?一、海关关税滞纳金定义:在关税缴纳期限内未履行其关税给付义务的纳税人,被海关课以应纳税额一定比例的货币。征收滞纳......


·一、夫妻财产共计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共计范围的规定是什么?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责任违约金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向对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在《合同法》中,几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约定违约......


·2023年劳动合同通用版是怎样的?
      企业在签订就业合同的时候需要规范合同版本,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制定和填写。只有合格的合同版本才具有法律效益。对于企业和劳动者来说双方才能......


·女职工三期保护是什么?
      女职工三期保护是什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条规定:......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什么?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什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农民到城市打工生活,导致农村的空置房屋数量越来越多。农民不再居住的话,可以将房屋卖给同村的居民,那么,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是怎......


·房屋租赁违约金
          一、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


·刑诉法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经常会在影视剧中看到这样的场景,在警察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前会出示一张逮捕令。您一定比较好奇,到底刑诉法逮捕的条件有哪些?执行逮捕的程序又是怎......


·交强险中的有责赔偿无责赔偿分别的标准是什么?
      在交强险针对车祸进行计算保险的数额时可能会因为交警对责任的划分而产生完全不一样的理赔方式,但是在交警得出责任之后会让一些没有过错的人对有责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