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吸毒的法律制裁是什么?

都说好奇心害死猫,在吸毒这一件事情上尤是如此。在我国,吸毒贩毒都是违法行为,只要吸毒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沾染上了毒品,戒掉的可能性质小,难度之大都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就像我们无法想象吸毒贩毒的后果有多严重一样。那吸毒的法律制裁是什么?吸毒的法律制裁是什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规定,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第三十一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第三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我国法律对吸毒的处罚是有明确规定的,吸毒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视吸毒者吸毒情节的轻重而定,一般情况下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我国对吸毒成瘾者是要进行强制戒毒的。在此告诫广大青少年毒品是万万不能好奇和触碰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发行私募基金方法有哪些
      发行私募基金方法有哪些一、发行私募基金方法在实际运作中,多由投资顾问公司负责发起,设计信托产品,在与托管银行协商后,寻找一家有业务往来的信......


·承认借款存在中断诉讼时效吗
      承认借款存在中断诉讼时效吗一、承认借款存在中断诉讼时效吗承认借款是存在中断诉讼时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民事诉讼案件管辖的特点
      民事诉讼案件管辖的特点根据上述原则,民诉法规定了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等制度。一、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


·债权转让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债权转让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债权转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下列情形可以产生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导致时效重新计算的的效果。(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


·网签合同备案的作用有哪些
      网签合同备案的作用有哪些1.网签后业主资质经过核实会更加可信,盘源信息也更加可靠,以后找房子可能会更方便、快捷,交易的流程也更加清晰。2.交易过......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包括哪些内容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包括哪些内容(一)名称;(二)主要经营场所;(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四)经营范围;(五)合伙企业类型;(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


·在职员工主张加班费是否有时效限制
      加班工资也是劳动报酬,应严格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


·法律规定的遗嘱范本是怎样的?
      法律规定的遗嘱范本是怎样的?一、法律规定的遗嘱范本是怎样的?遗嘱立遗嘱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


·一、那种情况下参照工伤待遇赔偿?
      一、那种情况下参照工伤待遇赔偿?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超过工伤认定时限而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者可以直接通过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程序获得救济,......


·犯了重婚罪一方去世另一方有继承权吗?
      一、犯了重婚罪一方去世另一方有继承权吗?犯重婚罪的双方之间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原始的婚姻关系一直生效,原始婚姻关系中未有过错的一方与犯重婚罪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立案数额是多少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立案数额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