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车辆超载如何处罚 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

车辆超载如何处罚 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不同类型的机动车其实实际允许载人的数量不同,而作为驾驶人员就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的准载人数来载人,不要有超载行为,毕竟在有超载行为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这样的行为也是属于交通违章行为的。那您知道一般车辆超载是怎么处罚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车辆超载如何处罚?
  私家车也属于载客汽车的范畴,所以,私家车超载也是要接受处罚的。2013私家车超载处罚同营运客车是一样的。按照新交规的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可能有的人认为,一辆规定5人座的私家车,坐上5个大人和1个四五岁的孩童也是完全可以的,这应该不是超载。根据相关规定,孩童也按一个载客计算,所以,大人抱小孩儿坐一个座位也算是超载驾驶,同样要受到超载处罚扣分。驾驶车辆出行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载客,一旦超载将按照2013私家车超载处罚进行扣分,孩童也按一个载客计算。
  二、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
  当事人的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时所认定的责任,实际上是指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违章、是否构成过错,以及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形成的影响力的大小。因此,车辆超载是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这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要是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往往造成的损害结果都是很严重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从一般的交通违章行为演变为交通肇事犯罪,此时按照《刑法》中的规定是对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很多人在工作时需要写临时劳动合同范本
      很多人在工作时需要写临时劳动合同范本,但是很多人可能不了解企业临时劳动合同范本。什么是临时劳动合同范本儿呢?您可能为这个为难了。下面我为您整......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


·判几年可以判缓刑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也就是说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不适用......


·网络侵权名誉权案件怎么处罚?
      网络侵权名誉权案件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


·职务发明补偿纠纷一般怎么解决
      职务发明补偿纠纷一般怎么解决职务发明补偿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职务发明的侵权责任......


·涉黄犯罪未遂怎样处罚?
      一、涉黄犯罪未遂怎样处罚?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将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教育其守法。《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实......


·行政不作为形式有哪些?
      行政不作为形式有哪些?通过对近几年来我院审理的行政不作为案件分析,行政不作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1、在依申请的行政案件中,对行政相对人的......


·员工的基本工资能扣么?
      员工的基本工资能扣么员工的基本工资不可以随便扣发,这是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为了准确地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立案程序。同时,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


·土地使用证继承协议书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继承协议书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


·没有规定具体的报案时间
      没有规定具体的报案时间,只是规定事后报警的,要经过交警部门核查,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应当受理。无法核查的不予受理。根据有利于事故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