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狭义是什么?

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狭义是什么
  金融市场的规则经常是变幻莫测的,因此在日常的经营过程当中,如果不能够足够的了解金融市场的风险的话,在选择融资方式的时候,其实可能会将公司带入万劫不复的地步。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更是如此,在融资的时候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狭义是什么?
  
  一、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狭义是什么?
  
  1、政策风险
  
  由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极其不稳定,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的变化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市场环境和融资形式产生影响。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风险主要是指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动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影响企业的收益,影响企业到期债务偿还的风险。例如国家的税率调整、汇率的变动、利率的变化以及针对不同产业的相关政策的出台都会大大地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特别是对自身实力较为薄弱的中小型企业冲击尤其大。
  
  2、经营风险
  
  受企业本身能力的限制,中小企业缺乏市场营销的能力,而且市场反馈渠道非常狭窄,不能及时获得市场需求变化的信息,因此往往陷入寻找顾客的困惑之中。中小企业融资的经营风险就是指中小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风险,因为经营不善而使企业的现金流量减少、资金链断裂、到期债务不能偿还的风险。经营风险程度主要与中小企业经营目标取向、企业文化以及管理者的才能息息相关。
  
  3、筹资方式不当带来的风险
  
  目前在我国,可供中小企业选择的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和商业性用。不同的筹资方式在不同的时间会有各自的优点和弊端,如果选择不恰当,就会增加企业的额外费用,减少企业的应得利益,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而形成财务风险。
  
  4、道德风险
  
  中小企业的道德风险一方面来自本身的道德风险,例如注册资本的不实、财务报表的不实、融资项目的不实等。中小企业本身的道德风险,主要是指中小企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损害投资者利益,从而导致的投资风险,这是中小企业融资中较大的风险,不仅使投资人供与融资的风险加大,也对于市场经济正常有序的运行造成了重大障碍。
  
  二、中小企业融资手段主要有哪些?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银行贷款是最为常见的融资渠道之一,但是,由于其对企业资质要求较高,手续相对繁琐,对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来说往往远水难解近渴。
  
  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 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3、债券融资。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 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 由转让。
  
  4、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 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业务 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以上资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狭义是什么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主要包括融资方式选择不当,经营风险,政策风险和道德风险等。尽管说市场上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方法一直在不断的进行疏通,并且政府也一直在扶持中小企业的融资,但是中小企业自身还是要不断的经营扩大,这样才有利于自己在融资时候的选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珠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珠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如今土地征收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一般国家用于项目建设等会征用到农民的土地,但是都有一定的补偿包括土地上的附着物。......


·一、死亡补偿费抚养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死亡补偿费抚养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农村......


·录用函支付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
      录用函支付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一、录用函支付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一般情况下是无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


·组织卖淫罪从犯怎么量刑
      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但要是有人组织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话,则就有可能构成组织卖淫罪。如果组织卖淫罪属于共同犯罪,那么还要区分其中的主犯与从犯......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兽药7年犯什么罪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兽药7年犯什么罪?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兽药7年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


·才贷款买的车可以卖掉吗
      贷款买的车可以卖掉吗贷款买的车是可以卖的,但是在贷款未结清时买卖不自由。因为车辆贷款未结清时被抵押给了银行,有抵押登记的车辆是不能自由买卖的......


·债务人欠钱跑路属不属于诈骗
      债务人欠钱跑路属不属于诈骗?不属于诈骗罪。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第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


·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
      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取保候审并没有规定多长时间必须结案,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最快多长时间结案是不确定的,要由......


·代位权诉讼的案例中体现的裁判规则是什么?
      代位权诉讼的案例中体现的裁判规则是什么?1、次债务人应对所欠债务人到期债务是否清偿及以何种方式清偿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试用期员工业绩差辞退通知的规定是什么?
      试用期员工业绩差辞退通知的规定是什么?试用期员工业绩差辞退通知的规定是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


·签订二手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在实际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当事人一般会选择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来保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纠纷的产生。但需要注意的是,签订二手房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