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动仲裁讨工资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仲裁讨工资的流程是什么
  自己在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的过程当中,最重要的结果就是自己可以领取到相应的报酬,这是作为一个劳动者最最基本的权益。如果在生活当中有劳动者遇到自己的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不对自己的工资进行发放的时候,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进行解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劳动仲裁讨工资的流程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讨工资的流程是什么?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收齐相关法律文书,一样能胜诉;
  
  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二、单位拖欠工资要补偿吗?
  
  关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何补偿,原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尝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补偿的。
  
  三、企业拖欠工资的处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拖欠工资的企业支付职工工资,处以拒不整改企业支付职工应发工资额50—100%的赔偿金,处以屡教不改企业2000元至20000元罚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形包括以下四种:
  
  (一)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的2日支付劳动者上个月的工资报酬,但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这一约定,拖延不予支付的,则属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对于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超过十五日给劳动者结算工资报酬,则也属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二)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为每月1000元,但用人单位却只支付给劳动者950元,则属于未足额发放工资,是违法的。
  
  (三)用人单位支付在试用期间的劳动者工资低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支付工资的,也属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包括以下情形: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我们可以看出,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讨伐工资的流程主要为申请劳动仲裁、提交相应的材料,然后自己最好聘请一个律师,来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益。另外要注意的是自己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可以继续从事自己的工作,企业如果真的存在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是会受到处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复议与诉讼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示,法律意义上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这两种形式都是属于权利救济手段,它们在名字上是不同的,当然它们在法......


·被检察院起诉会怎么样?
      一、被检察院起诉会怎么样?  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后,案件会交由法院审理,由法院对被告人定罪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程序是什么?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程序是什么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程序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


·向国家申请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
      向国家申请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


·一、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可以签合同吗?
      一、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可以签合同吗?最高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司法解释中第五种情况:“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所以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


·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重婚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是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登记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为事实上的重婚。根据......


·交通事故起诉时限是多久
      说到交通事故的起诉时限,可能很多人并不明白是指的什么,要是说交通事故诉讼时效,那么您应该就都知道了吧。法律对权利的保护也是有期限的,这就是诉......


·夫妻一方可以私自卖房吗
      夫妻在一起生活,当然不需要做什么事情都需要对方同意。但是对于一些重要的事情,可就不那么好说了。如果夫妻一方花钱满足基本的吃喝玩乐,那自然无可......


·彩礼返还的金额如何确定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
      彩礼返还的金额如何确定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


·二次诉讼离婚的程序怎样进行?
      二次诉讼离婚的程序怎样进行?一、二次诉讼离婚的程序怎样进行?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


·行政复议成功率高吗?
      行政复议成功率高吗?行政复议的成功率一般都比较低,不过还是要案件具体情节而定。只有行政机关拿不出确实的证据和依据证明其行为合法合理或者相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