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房子给孩子未过户是否可以进行出售

在婚姻关系过程当中,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的话,那么最主要的矛盾就是夫妻双方本人。如果有孩子的话,那么双方对于孩子并没有什么恶意,所以有一部分夫妻在离婚针对房产的过程当中,不管是通过法院的判决也好,或者是自己协商也好,会把房子给孩子。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房子给孩子未过户是否可以进行出售?
  一、离婚房子给孩子未过户是否可以进行出售?
  房屋房产证是夫妻双方一方名下,在离婚后将房屋归属于子女,但是未办理过后手续的,夫妻一方原则上是无权出售该房屋的。夫妻之间依据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房屋应该归属于子女。房屋虽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如果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了子女,那么子女就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单方出售的话买方如果不知情,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属于善意取得,子女无权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只能找出售的一方要求赔偿。
  二、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该怎么做?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
  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
  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我们可以看出,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如果决定把房子给孩子的话,那么理论上来说,夫妻双方是不可以对房子进行出售的。所以我们在这里要提醒您一句,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状况,如果决定把房子过户给孩子的话,那么一定要及时签订房屋赠与协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打架斗殴警方处理程序的过程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上由于人际关系处理不好非常容易出现打架斗殴的事件,小学生或者中学生都会有打架斗殴的时间,对于未成年人和成年按照打架斗殴的恶劣程度来......


·国家赔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18日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


·一、醉驾负全责交强险会赔吗?
      一、醉驾负全责交强险会赔吗?醉驾负全责的一般交强险是不会赔偿的,保险公司只垫付抢救费用。而且在垫付后可以向致害人追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予以辞退检察官的情形有哪些
      予以辞退检察官的情形有哪些检察官的辞退,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解除检察官的职务关系,取消其检......


·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一、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2)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合同解除的前提必须是有效合同吗?
      合同解除的前提必须是有效合同吗?合同解除的前提必须是有效合同,无效合同从一开始就不会发生法律效力,所以不需要进行解除,针对解除合同是否必须通知......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误工时间怎么算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误工时间怎么算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


·劳动法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在初级阶段的长期发展中法律体系逐步得到完善的国家,当前我国的法律对我国人民生活、工作和娱乐等各个方面都有所规定,我国的劳动法规定了......


·农村投毒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投毒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农村投毒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目前我们国家的刑法中不再用投毒罪这个......


·非法收养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收养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放弃继承要满足哪些条件
      放弃继承要满足哪些条件一、放弃继承要满足哪些条件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