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房屋买卖中介收多少服务费,房屋中介提供哪些服务

房地产行业的繁荣,带动了房屋中介的发展,房屋中介通过提供服务收取服务费,而且现在找中介买房的人越来愈多,那么房屋买卖中介收多少服务费?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中介收多少服务费?
  中介费各个城市可能收取额不同,一般是按成交价的1%到3%收取,也可协商收取。
  二、房屋中介提供哪些服务
  1、投资置业,经营机构或个人置业、投资、换房、租赁物业,你可将买卖(或租赁)楼宇及置业的设想、资源位
  置,座号等要求委托给中介公司,则该公司将以最快时间、合理的价格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协助办理房地产评估、过户、银行按揭、物业管理、产权归属证明、凭证等各种服务。这样可省事省时,得到的是最优的选择,达到满意的要求。2、选购物美价廉的楼宇,房地产中介公司既代理三级市场楼宇等物业,又有大部分二级市场待销的房地产,及一些开发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优惠认购之物业。由于以上原因,中介公司则拥有大量品种多及不同等层次价格的房屋物业的库存,可供客户优选余地大。因此,在中介公司有优选楼宇、价格优惠等较多的便利,会得到物有所值的回报,不易草率决策行事,上当受骗。3、房地产开发商的得力帮手,为减低经营成本,开通销售渠道,房地产开发商正逐步摒弃自设售楼经营部自产自销的传统观点和做法,从而全面委托中介公司策划、代理、宣传、销售、管理等业务,这已是中国地产开发的一个全新概念。
  三、中介费的支付方式
  1、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例如中介公司,中间介绍人,独立经纪人。2、中介费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发票3、房屋中介费的收取没有成文规定。
  四、房屋中介的作用
  房屋中介的地位和作用是通过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行为和职业操守道德,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一丝不苟、百询不厌的服务精神,来建立和发挥的。违法、违章的操作,投机取巧的做法,必会导致社会和人们对房屋中介不信任。亦是一些房屋中介服务机构不洁而造成对该行业有染指的恶劣结果。
  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与消费的供求市场中,为交易物体提供评估、交易、代理、咨询等服务及善后服务的机构,一般都称为房屋中介或房地产交易评估公司。完善的房屋中介体系包括有房屋交易、融资按揭、物业管理等为房屋交易而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深圳房地产交易评估公司提供的中介服务,大致有房地产买卖、租赁、互换代理业务;房地产策划、广告推销、楼宇按揭、融资贷款、物业评估、物业管理等方面所提供的咨询服务。房屋中介在上述领域中地位与作用,主要是为买者与卖者之间提供合理、公正、公平的交易及善后的咨询服务。当然,这种服务是需要合理计酬的。房屋买卖中介的存在是非常有作用的,而且房屋中介收取的服务费也是比较低的,经常也会采用一些打折措施回馈客户,当然,中介买房也存在风险,如发生纠纷,我们建议去网站找专业律师,丰富的实战经验可以给予更好地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深圳暂缓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深圳暂缓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实行调查、审查和征收三分离制度,调查取证和征收应有不同工作人员负责,审查采用集体讨论......


·在我国劳动合同怎么签才合法?
      在我国劳动合同怎么签才合法?首先劳动合同的几个内容要全部体现在劳动合同中,并且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其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进行......


·企业法人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法人的设立条件是什么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1)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是指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成立,包括在成立程序上的合法性和在成立后组织......


·简单股东分配协议应该怎么写?
      简单股东分配协议应该怎么写?简单股东分配协议首先写好有关各方的具体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之后写好投资合作背景、合作与......


·失业后如何领取失业金?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八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


·哺乳期法院能逮捕吗
      哺乳期一般不会被逮捕的。在哺乳期犯罪的,即便符合逮捕条件,一般也会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不会被逮捕,主要是为了保障婴儿的利益。法律依据:《......


·汇编作品的法律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汇编作品的法律规范是怎么规定的一、汇编作品的法律规范是怎么规定的?1、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国企离职需要交违约金吗?
      国企离职需要交违约金吗?要交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


·用人单位能够解雇劳动者,也就是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对
      用人单位能够解雇劳动者,也就是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此时也是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具体说来,法律中规定的,劳动者什......


·未经批准的临时建筑,是否可以出租?
      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


·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费用由谁承担?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伤发生之后,为了日后能够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并且对于赔偿费用的具体金额不再发生争议,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