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职务作品中的著作权人是谁

职务作品中的著作权人是谁著作权人依法对著作权享有相应的权利,包括占有、收益、使用、处分。而针对不同的作品,法律规定的著作权人不同。那么对于职务作品来讲,其著作权人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人是谁
  一般职务作品,是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工作任务,是指单位职工在单位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这类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单位职工)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如果在作品完成2年内,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的,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其作品,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在作品完成2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的2年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二、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人是谁
  特殊职务作品,是职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科学技术类作品。科学技术类作品,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也可归入特殊职务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属于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针对不同的职务作品,法律规定的著作权人是不同的,各位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处理。实践中,遇到类似这些复杂的情况,我们建议您咨询网站有关的律师,凭借他们多年的经验,一定能快速及时的作出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满足什么条件下应该批捕
      一、满足什么条件下应该批捕刑事案件批准逮捕的条件有: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哪里办理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哪里办理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遭受到家庭暴力如何求救
      遭受到家庭暴力如何求救在当今时代,您依然可以听到家庭暴力的这种行为,其实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并且后果严重的话是需要承担刑事责......


·一、判断感情破裂的标准都?
      一、判断感情破裂的标准都有哪些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婚姻法(修正案)在离婚法定理由的表述上作了重大的改革,确立了抽象概括与具体......


·同时申请发明又申请实用新型的好处是什么?
      同时申请发明又申请实用新型的好处是什么同时申请发明又申请实用新型的好处是:第一保证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授权、取得专利证书;第二尽量延长申请人专......


·营改增后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营改增后股权转让如何交税?一、营改增后股权转让的交税计算规则(一)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1、提供建筑、不动产租......


·一、男人出轨法律财产分配是否会照顾女方?
      一、男人出轨法律财产分配是否会照顾女方?1、男人出轨后财产分割一般会适当照顾女方的,因为出轨属于有过错方,女方可以要求分割财产的多一部分。关于......


·一、没收财产指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没收财产指夫妻共同财产吗?没收财产仅指没收被告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被告的那一部分。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告人的非法所......


·现在我国各地的房价上涨的是很快的,而此时有的人就想暂时不出售
      现在我国各地的房价上涨的是很快的,而此时有的人就想暂时不出售,等着房价再涨一些之后,将自己闲置的房屋出售。不过在这段期间也是可以将房屋出租的......


·员工在企业或单位上班是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毕竟在辛苦上班后
      员工在企业或单位上班是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毕竟在辛苦上班后休息一下去旅游或者放松下是应该的;但我们在带薪年休假申请时领导不批准怎么办?在大部......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只要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