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解释是什么?

毒品犯罪对社会和家庭危害很大,我国历来是严禁毒品交易的。可是在一些偏远山区,仍然有一些不法分子种植罂粟等毒品植物。在这个犯罪过程中,少不了那些非法携带毒品植物种子、幼苗的人的参与。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犯罪,那么,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解释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解释是什么?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买卖,是指以金钱或者实物作价非法购买或者出售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行为,所谓非法运输,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从事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运输的行为,包括国内运输和在国境、边境非法输入输出。所谓非法携带、持有,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没有合法的携带权、持有权而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行为。还必须具备数量较大这一要素。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由此可见,根据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解释,构成这类犯罪的,客观表现是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非法携带、买卖毒品植物幼苗、种子的。按照刑法规定,犯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行为人可以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这种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医疗纠纷案件诉讼费怎么计算,医疗事故该如何处理?
      医疗纠纷案件诉讼费怎么计算,医疗事故该如何处理?一、医疗纠纷案件诉讼费怎么计算(一)诉讼费的收取规则在立案起诉的过程中,按照我国诉讼法的......


·行贿违反的法律制度是什么
      一、行贿违反的法律制度是什么?行贿违反的法律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嫌疑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


·建设单位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具体的内容
      建设单位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具体的内容?建设单位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具体的内容?建设单位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


·一、交通事故涉及人伤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涉及人伤怎么办?1、先拨打报警及急救电话,由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不知情发生事故逃逸怎么处罚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不构成交通事故逃逸行为,但是仍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


·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
      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股份合作协议书分为个人股份合作协议书、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三方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其中,又以个人股份合作协议书最常见,那......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有什么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有什么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


·日照碰瓷醉驾处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日照碰瓷醉驾处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情节较轻的,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的时候,当事人首先需要确定实际的管辖法院,因为我国法院众多,但并不是任何一个法院都可以对你的离婚案件进行管辖。那到底起诉离婚的法院......


·有可能判处拘役可以逮捕吗
      一、有可能判处拘役可以逮捕吗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也有两种情况:1、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
      一、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工程质量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工程质量是指工程符合业主需要而具备的使用功能。这一概念强调的是工程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